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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深度法制新闻采写-《人民法院报》业务卷

【摘要】:梅贤明[2]“独辟蹊径探奇峰”,这是本人从事法制新闻宣传工作8年时间的一点感悟。我正是看到我们《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日报》的报道深度与编辑的敬业精神而与之进行深入的沟通,通过编辑的指点,使文章的构思独到,从而推出有一定深度的法制新闻。作深度法制新闻同样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律,采写法制新闻尤喜案件事实材料新颖,具有时代气息的题材。

梅贤明[2]

“独辟蹊径探奇峰”,这是本人从事法制新闻宣传工作8年时间的一点感悟。它启示我:探寻深度法制新闻的“奇峰”,必须要在“四独”上下工夫。

一、选材独辟蹊径

法院是法制新闻的富矿。我们福建全省法院每年要审结30多万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或曲折或感人或凄惨或悲壮或婉约或豪放的动人故事。每个案件,在法官的法锤下都是一个精彩展现;每个故事,在文人的笔下都是一个精彩呈现。只要你是一个有心人,法院有你取之不尽的写作题材。

据福建高院审判数据统计显示,刑事案件只占法院审判工作的7%,也就是说,从公安、检察机关进入到审判机关的案件只占法院审判工作的不到1/10,而法院审判的九成以上的案件都来自于民商事、经济、行政、执行等案件纠纷,面对这么多纷繁复杂的素材,选材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所以说,法院不是缺少美的素材,而是缺少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那么如何从法院繁杂众多的案件事实中,选择出适合新闻媒体报道的素材呢?首先选材要独辟蹊径,不能捡到篮子都是菜,要紧跟形势,要了解大局,要选择那些热点、难点、焦点、看点的案件事实;有时并不需要案件的影响要有多大,有的时候很小的一个案件事实,却能反映出社会的共性问题,透视社会深层次的矛盾,真正达到小中见大的目的;另外,法制新闻报道还应当是对法律所确定的是非观念的正确引领,是对司法正义与公平观念的合理确认,是对经过诉讼所确认的社会成员行为规则的深层解读,因此,法制新闻工作者一定要用严肃的态度对法制新闻事件进行选择取舍,要以法律的精神把好关、把好度。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被烟波浩渺的法律案件事实所掩盖;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制宣传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位新闻同仁说得好:心中有全局,手出大文章。是的,要准确发现和判别新闻,有无全局观念至关重要。做法制新闻宣传,也要了解大局,不了解大局,只能是一个“文字匠”,出不了“大文章”;写法制新闻,要善于着眼大局,审时度势,权衡利弊,从而作出正确的判断。只有立足全局,把握全局,把你独辟蹊径选择的素材置于全局背景下考察比较,才能发现最新、最亮、最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在日常的法制新闻写作中,就要力争做到“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要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关注社会的焦点,掌握法院的工作重点,考量一个主题要看其对全国法院有无指导与借鉴作用;“立地”就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本职工作实际,有思想、有深度地进行对接,这样胸中自然就有了大题目。本人的许多头条文章、获奖作品,就是瞬间捕捉后一气呵成的。2004年以来,本人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和《福建日报》上发表了180多篇法制深度新闻,达40多万字,其中五分之一以上的文章都被相关媒体评为好稿,有的还被评上一等和二等好稿。福建日报社的卓越编辑还夸奖我的稿件“能抓住社会生活中的新矛盾、新问题,解读也比较到位”。

前几年,农民工讨薪问题曾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讨薪新闻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作为法院的宣传工作人员,我们也经常遇到农民工受了工伤却得不到赔偿的案子。由于农民工不懂法律,也不懂得自我保护,最后吃亏的是他们自己。后来我结合形势,先后采写了《农民工工伤纠纷:法律的困惑》、《违法“私讨”何时了》和《讨薪,诉讼之路不再漫长》等文章,对农民工讨薪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福建日报社发表了这些文章后,一位农民工给我写来了信,说“讨薪原来有那么多的法律问题我都不懂,今后我们要通过法律来讨薪,绝不能做违法的事”。后来这三篇文章都被《福建日报》评为好稿,其中《违法“私讨”何时了》还被评为三等好稿。这些文章之所以能够吸引住读者,得到读者和报社编辑的好评,我想大概是得益于独辟蹊径觅素材、紧跟形势写新闻、胸怀大局作文章等等努力的结果。

二、构思独具匠心

我一直认为,法制新闻报道绝对不只是对一些耸人听闻和荒诞离奇的案件的报道,也不能一味追求案件的煽情与否。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只能认为这样的法制新闻报道是低级趣味的,进一步来说,则是法制新闻报道的悲哀。我们《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日报》所报道的法制新闻应与一般的市民报纸所报道的法制新闻有明显区别,它所追寻的法制新闻报道大多是一些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探寻的是解决这些矛盾问题的化解方法,所以它所报道的法制新闻比一般的市民报纸站的位置要高一些,分析问题的原因会深一些,解决的方法会多一些。我正是看到我们《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日报》的报道深度与编辑的敬业精神而与之进行深入的沟通,通过编辑的指点,使文章的构思独到,从而推出有一定深度的法制新闻。

那么法制新闻的构思如何深刻、独到,怎样达到独具匠心呢?

首先是从中心深刻的角度构思。文章中心深刻与否,关键在于思考的不同角度。要想主题深刻,就需要用独特的眼光去观察;就需要用丰富的想像去联想;就需要用活跃的思维去考虑。这要求我们在平时多留心周遭,对发生在身边的事都用自己独特的思想去思考。这样一来,一般人熟视无睹的生活小事,我们就可以独具匠心的构思,使文章的中心思想深刻、独到。今年6月23日9版《福建日报》发表我采写的三等好稿《VIP客户插队,关乎人格尊严?》一文。本来银行存钱,遭遇插队,这是一件非常寻常的小事,因为当事人与银行对簿公堂,引发了诉讼。写这篇文章时,我就如何深化中心动了些脑筋,最终确定了“V IP客户插队,关乎人格尊严?”这个角度去刻画中心,对银行应如何加强自身管理以及原告应如何参与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文章发表后,被《福建日报》评为三等好稿。

其次是从案件新颖的角度构思。俗话说:“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篓。”作深度法制新闻同样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律,采写法制新闻尤喜案件事实材料新颖,具有时代气息的题材。在我提供给《人民法院报》和《福建日报》的法制新闻中,大多是福建法院新近审结的典型案件,代表社会最新发展方向的法律事实,揭示社会矛盾问题的深刻内涵的新闻。比如,我采写的《福建日报》二等好稿《一声“爸妈救我”,数十个家庭被骗200多万元》,就是以法院最新审结的一起电话诈骗案件为素材,揭示诈骗犯罪新动向,提醒人们不要被诈骗分子新的犯罪手段所迷惑,告诫人们提防无孔不入的犯罪分子乘虚而入。

另外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构思。何为表达方式的角度?我们要善于运用各种表达方式,不能老是按照“立论——论证——总结”或“时间——地点——人物”一些写了一辈子的方式写文章,我们的法制新闻要写出与别人不一样,达到脱颖而出的目标,就必须敢于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在同一种选材中,我们可以用表达方式的独特性来取胜。《福建日报》2007年7月11日5版发表的《叔叔撞死侄女,保险陪不陪?》一文,我就打破了一般文章按照“立论——论证——总结”三步曲行文,而是通过故事的发展线索,进行倒叙,然后把保险合同存在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揭示,最后得出文章的观点:“保险信誉是立足社会的根本”,也从侧面提醒保险公司应该改进服务态度,不要在投保之前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出现问题要求理赔的时候,又会拿出一条一条的文字和规定,尽可能地把自己应该付的保费降到最低。文章中,有事件的叙述,有人物的对话旁白;有现场的描写,有背景的展开,环环相扣,表达方式打破常规,突出新颖,使文章读来耳目一新,还被《福建日报》评为三等好稿。

三、行文独树一帜

“用我们喜欢的方式讲故事,用读者喜欢的语言做解说。”这是我尝试做好深度法制新闻所遵循的座右铭。平常工作中,经常有通讯员问我新闻稿件怎样写的问题,我就认真地告诉他们要努力地学会用“讲故事”的形式来写新闻稿件,这样你的行文就会独树一帜;这样你的稿件就容易被媒体采用。(www.chuimin.cn)

在深度法制新闻采写过程中,我也是努力秉持“讲故事写新闻”这一风格,而得到了编辑的认可,她们都认为我的稿件写得通俗易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爱读。比如,“QQ庭审:司法的世俗化还是便民化”、“叔侄关系不属于‘家庭成员’范围”、“违法‘私讨’何时了”、“兑奖神话:梦幻般的陷阱”、“他们竟敢藐视法院封条”等,采写这些文章时,我都是通过“讲故事写新闻”的手法来行文的,这样写出来的稿件,不呆板,让人看了有故事、有情节、有思想、有嚼头,耐人寻味。

行文做到新颖,力求独树一帜,就容易“抓人”。自然“讲故事”是最好的行文方式之一,因为故事能吸引人,读者最爱听故事。新闻因人因事而生动,撰写深度法制新闻也要学会“讲故事”。牛津大学新闻学教材列出了传媒人的六项功能——讲故事、业余心理学家、语言家、事件塑造者、爱国者和事实监护者。该新闻教材把“讲故事”作为传媒人首要功能提出来,足见“讲故事”的重要性。

那么在深度法制新闻中如何讲故事?正如我前文所述的法院审结的每个案件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一样,一个案件事实原原本本就是一个有头有尾的精彩故事,但要“说好”这个故事,还是必须掌握一点“说故事”的技巧;要真正做到“说故事”独树一帜,还是必须要学习一些行文的表述方法。案件从发生到审结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而新闻追求的是“新”,如何达到“新”的目的?首先要从新近发生案件事实中求新,从新近发现案件事实中求新,从新近变动案件事实中求新,从新近消失案件事实中求新,从新生萌芽案件事实中求新,从新近发展案件事实中求新。另外,行文最好要具体。行文越具体就越易写出与他人不同的特色,就越容易写得生动。行文还要善于由小见大,从点到面,从具体写出一般,从特色反映整体。在写法上,切口宜小。切入口越小,越容易具体,越容易出特色。同时,行文要抓准“点”,这个“点”就是要有时代意义,如果没有时代意义,没有代表性,没有体现共性,那就失去了报道价值。

在深度法制新闻报道中,我们还要从现象入手,层层剥笋,牢牢抓住事物的本质,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局部到整体,从事物的外部联系深入到事物的内核,通过事实的交融升华,揭示事物本质,从而帮助人们获得对深度法制新闻问题的规律性认识,起到引导舆论的作用。

另外,构成深度法制新闻的因果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不能用“非此即彼”、“一因一果”的报道方式来反映。我们要把报道对象看作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多要素构成,具有多维空间的整体,而不仅仅看作是一个点、一条线或一个侧面。要对法制新闻问题进行全方位“扫描”,从上下、内外、前后、纵横、正反各个方面分析,充分揭示法制新闻问题的丰富内涵及发展趋向,使法制新闻报道闪烁思辨的光彩。

我曾经在《人民法院报》采写了《他们竟敢藐视法院封条》一文,本人自认为是一次讲故事比较成功的尝试。去年4月26日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在闽南法院采访,在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庭了解到一起案件,就是某鞋厂仿冒他人的产品大肆生产侵权,遭到法院的查封,但该工厂将法院的封条用广告纸糊盖起来,照样日夜生产仿冒产品,他们将法院的封条当成了白纸和儿戏。记者在深入采访中也了解到,福建闽南的生意人对法院的封条非常的忌讳。加上一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把法院封条当成儿戏,遮盖、撕揭、毁坏的现象时有发生。经过认真采访后,我对该文进行谋篇布局时就刻意地对一些当事人藐视法院封条的现象做了“全景化视野”的分析和描写,同时精心讲述了三个“藐视法院封条”的故事,使读者充分认识到一些当事人将法院的封条当成了白纸和儿戏的问题严重性。文章发表后,被《人民法院报》评为当月好稿,并获得了“社会涉法新闻好头条”一等奖。

四、标题独具慧眼

标题乃文章之眉目。俊俏的脸上有一对水汪汪光闪闪眼睛的人,更显得美丽可人。看书看皮,读报读题。题好一半文。以上种种都说明文章的标题是至关重要的。做标题是学问很深的一件事,我们要把标题当作课题来研究,标题是稿件提高采用率的重要环节,好文章上有个好标题,就会更有效地抓住编辑,吸引读者。例如,《福建日报》2007年10月10日5版发表由本人采写的二等好稿《当“来电显示”遭遇“主叫隐藏”》、今年6月23日9版发表的三等好稿《V IP客户插队,关乎人格尊严?》,还有本人在《人民法院报》等其他报刊发表的文章《“顺风车”不再一路顺风》、《莫让网络“网”青少年的心》、《莫让陪驾市场馅饼变陷阱》等标题,都被相关的媒体评为好稿好标题。

深度法制新闻的稿件一般在3000字左右,有的超过4000字,如果文章只有一个大标题,没有小标题分篇布局,整个稿件给人感觉是头小身大,黑压压的一片,读者读起来压抑吃力。所以标题在文章布局中不仅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也起到美化版面的作用。这是千万不可忽视的。

一般地说,文章的标题有几种产生方法:一是文章写完后,再概括全文得来;二是先定好标题;三是只作为文章按类编号,或以时间或以地点或以篇数等做题;四是取文章、作品第一句为标题;五是取文章中最能说明中心思想的一句原文做题等等,不一而足。文章、作品的体裁不同,题的类型也会各异,所以我们就会以文艺题、新闻题(通讯题、消息题)、论文题等来区分,文艺题较讲究立意,可用很多修辞手段,新闻通讯有时借用较多。而新闻消息题就要简单直白多了,它必须用尽可能少的字数概括新闻内容并说明意义,其基本上都是概括全文得来,而这种概括之难是不当新闻记者和编辑便不能体会到的难。作为法制新闻标题还有一难,就是要尽可能用法言法语说新闻,不能出法律表述上的错误。做题就像画龙点睛,起标题就像点龙眼,点得好,文章就增添无穷魅力吸引人读下去,否则,再好的文章被死气沉沉的标题一横就没人想看了。

写深度法制新闻不仅大标题要用心去作,文中的小标题也不能忽视,这些小标题往往能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几年前,我在《福建日报》发表了《败诉方缘何给法院送锦旗》一文,我自认为在制作标题时动了一番脑筋。首先我利用逆向思维制作了文章的大标题,把不符合常理的事端到了读者眼前:败诉方给法院送来了锦旗!败诉方为什么要给法院送锦旗?这是怎么回事?大家一定感到很奇怪。然而,奇怪的事情就是因为法官断好了一件官司,确实让老百姓从内心得到了感动,送来了锦旗,而且是败诉方送来的锦旗,这是读者非常想要了解的内幕新闻。接着我把新闻点放在了小标题上,对各部分的小标题也进行了精心的提炼。作一篇文章,不单要对大标题非常看重,文中各部分的小标题也不能忽视,不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对大题目认认真真的做,而文中的小标题却糊里糊涂地过。本文中,我对各小标题也都进行了精心地打造,认真地提炼。这些小标题我是按照事情的发展经过来安排的,先是写事故的发生——“事故:突如其来”,然后写索赔的艰难——“索赔:一波三折”,再就是法院判决的效果——“终审:冤家携手”。各小标题我都力求做得比较对称工整,并尽量把文章的内容反映出来了,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这篇文章的几个标题做完后,版面编辑都未加修改。我想编辑也是对我的这篇文章的大小标题还是满意的。

【注释】

[1]本文写于2008年12月。

[2]作者系人民法院报社福建记者站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