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就是“the+如此这般”这样的摹状词组。赖尔认为,以“the”打头的词组在语法上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它们表示独特的摹状词。在说明了摹状表达式的这种性质和特征以后,赖尔详细地指出和分析了一些与此有关的系统地引人误解的表达式。......
2024-01-22
1.2 分析摹状词
在摩尔的著作中,语言分析的例子俯拾皆是。前面我们说过,他在探讨“存在”的时候用了一个例子“驯虎咆哮”,他试图通过这个例子与“驯虎存在”的比较分析来说明“存在”的性质。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语言分析的例子。这里我想举另一个例子,也是他的一个非常出名的分析。这就是他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批评,即他对“《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例子的分析。
前面我们说过,罗素把“《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句子分析为下面三个句子:
(1)至少有一个人写了《威弗列》,
(2)至多有一个人写了《威弗列》,
(3)谁写了《威弗列》,谁就是司各特。
摩尔在列出这三个句子以后,又摘录了罗素的一段话:
所有这三个命题都被“《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蕴涵。反过来,这三个命题一起(而不是其中任何两个命题)蕴涵《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因此这三个命题一起可以被看做是定义“《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命题是什么意思。
摩尔认为罗素的论述有四点是不清楚的,他对这四点逐一进行了批评。他的分析十分冗长烦琐。这里仅择其精要。摩尔认为,第一个不清楚的地方是(3)。他认为,对于“谁写了《威弗列》,谁就是司各特”这个句子的理解“最自然的方式,甚至唯一自然的方式”[10]是它表达了一个命题,除非有人确实写了《威弗列》,否则这个命题就不能是真的。就是说,(3)所表达的意思是这样的:“谁写了《威弗列》,谁就是司各特,但是没有人实际上写了《威弗列》”这个命题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这样一来,(3)就会蕴涵(1),因此(3)和(2)就会蕴涵(1)、(2)和(3)一起所蕴涵的东西。所以,罗素所说的“这三个命题一起(而不是其中任何两个命题)蕴涵《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就会是假的。因此摩尔认为,罗素的意思不是这样的,(3)的意思一定是:
(4)从来也没有一个人,他写了《威弗列》而不是司各特。
摩尔认为,(4)不蕴涵(1)。因此他在(1)、(2)和(4)的意义上继续探讨罗素的摹状词理论。
第二个不清楚的地方是罗素关于“蕴涵”(imply)的使用。他认为,这里罗素不会是在“实质蕴涵”的意义上谈论“蕴涵”,否则就会出问题。他分析了“蕴涵”的几种可能的含义,认为“蕴涵”这个词是有歧义的,因此他建议用一个同义词,即“推出”(entail)来代替它。这样,罗素的意思是说:“《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命题与(1)、(2)和(4)的合取命题是相互推出的,或者它们是逻辑等价的。(www.chuimin.cn)
第三个不清楚的地方是罗素所说的“可以被看做是定义……是什么意思”。这里,摩尔着重分析了“被看做”和“定义”这两个表达式在日常语言中的意思。
第四个不清楚的地方是罗素所说的“命题”。摩尔认为,命题与句子是不一样的,应该区别清楚,否则会产生严重的问题。他认为,罗素在谈论“可以被看做是定义‘《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命题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所说的是句子,而不是命题。
经过对这四个方面的详细分析,摩尔认为罗素关于那三个句子的论述实际上是断定了两点:(a)《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命题与(1)、(2)和(4)的合取命题是相互推出的或逻辑等价的。(b)“《威弗列》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句子的意思恰恰就是(1)、(2)和(4)的合取;谁这样说,谁就是给出了这个句子的定义。这样,摩尔进而考虑这两点有没有问题。
在这里,摩尔对“是……的作者”这个表达式进行了分析。他的分析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是……的作者”这个表达式包括不包括性别。因为从(1)、(2)和(4)看不出与作者的性别有关。所以,如果“是……的作者”包括性别,那么(a)和(b)就会有问题。但是摩尔对(a)和(b)的反驳主要不是依据这部分,而是依据他分析的第二部分。
摩尔认为,罗素对于“作者”一词的使用是不恰当的。“……的作者”与“写……”是不等价的。因为,写某一个文学作品固然是这个文学作品的作者,但是一个人没有写某一个作品,不一定就不是这个文学作品的作者。比如,一个诗人在文字创作之前构思了一首诗,这首诗在没有写下来之前,我们不能说这个诗人写了这首诗,但是我们无疑可以说他是它的作者。因此,某人是某作品的作者这个命题与这个作品从来没有被写下来不一定是不一致的。根据这样的解释,(a)和(b)都是有问题的。[11]
从以上摩尔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主要是从字面或语词的意思方面来进行分析的。他所说的“最自然的”或“唯一自然的”理解方式显然是常人在日常语言中的理解。正是根据这样的理解,他探讨了“蕴涵”、“看做”、“定义”和“作者”的含义。这显然是语言分析。但是我要问的是:这是什么样的语言分析?它的作用何在?
对于自己的语言分析方法,摩尔作过比较明确的说明。他认为,对于一个言语表达式,比如“x小于y”,人们可以说,它含有字母“x”和“y”,还有“小于”这个词,它以“x”开始,后面跟着“小于”,最后是“y”。这样的分析叫做言语表达式的分析。而他自己的分析绝不是这样的分析。他明确地说:
当我谈论分析任何东西的时候,我所谈论的分析的东西总是观念或概念或命题,而不是一个言语表达式;这就是说,如果我谈到分析一个“命题”,那么我总是在某种意义上使用命题,从而使任何言语表达式(比如句子)在这种意义上都不能是“命题”。[12]
应该指出,摩尔对于分析还有许多说明和论述,比如他认为同义解释(例如:“兄弟是男同胞”)不是分析,为此他还给出了三个分析条件。[13]但是我认为,我们可以不考虑他的那些说明,而仅考虑这一段引文就够了,因为它充分体现出摩尔的分析特征,即他主要是一种概念分析。
摩尔并不否认“为了做出分析,必须使用言语表达式”[14],但是他认为十分重要的是避免使用“意思是”这个词,因为一使用这个词,就隐含着这样一层意思:被分析项是一个言语表达式。他承认自己在进行分析的时候,也常常使用“意思是”这个表达,从而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他甚至认为,这是因为他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把定义一个词或其他言语表达式与定义一个概念清楚地区别开来。他认为:“定义一个概念与对它进行分析是同一回事;但是定义一个词与对这个词进行分析就不是一回事,与对任何概念进行分析也不是一回事。”[15]概念要通过言语表达式来体现,因此分析概念要通过言语表达式。既然强调是概念分析,而不是言语表达式的分析,那么就必须能够清楚地把言语表达式和它们所表达的概念区别开。而如何发现并做到这一点,这显然是一个问题。摩尔承认“无法清楚地看出”[16]这一点,因此“无法给出任何清晰的答案”[17]。但是,他认为,他在进行分析的时候,有三个要点:如果做出一个陈述,而且可以恰当地说是对一个概念给出一个分析,那么第一,被分析项和分析项都必须是概念,而且如果这个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被分析项和分析项必须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同的概念;第二,用来表示被分析项的表达式与用来表示分析项的表达式必须是不同的表达式;第三,用来表示被分析项的表达式必须不仅与用来表示分析项的表达式不同,而且必须有如下区别:即用来表示分析项的表达式必须明确提及一些没有被用来表示被分析项的表达式所明确提及的概念。他明确地说前两点是明显的事实,而第三点似乎是他刻意强调的。我们举一个例子。比如“x是一个兄弟”,我们的分析可以是“x是一个男同胞”。因为后者明确地提及“男”和“同胞”这两个概念,而前者没有明确提及这两个概念。此外,后者不仅提及两个概念,还提及它们的联结方式,因此联结方式也要考虑在内,而且是进行分析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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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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