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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思考:《思想的钟摆》一书的成果

【摘要】:一个关于“名义”的思考该说说基斯洛夫斯基的《杀诫》了。终于,当着青年的面,死刑判决被宣告了,那位一直“沉默”的青年开始了他的反抗。在这里,它是以正义的名义杀人;而那位即将被处死的青年,却曾经以罪恶的名义杀人;但问题在于,影像中,两种不同“名义”的杀人被结构性并置,并且获得了详尽无遗的展示时,我们会从心灵深处发出一个疑问:虽然“名义”是不同的,但同样是在杀人。

一个关于“名义”的思考

该说说基斯洛夫斯基的《杀诫》了。

我之所以如此推崇基斯洛夫斯基,乃是基于近几年来好电影的衰落。喧嚣的时代已没有多少人在思考了,世界已然是非莫辩。逝者如斯,基斯洛夫斯基的远去,让我在沉重的悲悼中感受着他灵魂的游荡。我似乎依然可以强烈地意识到他深邃的目光,在穿越时空。时光并没有伴随着他身影的消逝而停止流动,但他的生命兀自凝聚在了永恒,我向他致敬。

十五年前,艺谋、余华和我在谈《活着》,我们的讨论热烈而富有生气。那时我还住在东大桥的寓所中,一室一厅的屋子空间逼仄,但这并不妨碍艺谋的激情洋溢,他的滔滔不绝让我和余华无话可说。我们只是听他阐述对未来电影的愿景。

闲暇时,艺谋说起了一位让他崇敬的电影人:基斯洛夫斯基,他说了《十诫》,并谈及《十诫》命题的由来与《圣经》的血缘关系,他说基斯洛夫斯基只用这十部小电影就被推举为公认的世界级大师。艺谋认为,《十诫》中最棒的作品是《情诫》和《杀诫》。

我也是在那一天,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位导演,来自东欧。

几天后,艺谋拿来了《情诫》、《杀诫》的录像带,因为没有字幕,艺谋自己充当了解说员。他只是大致地说了故事的梗概及基本内容。显然,他也是在电影节上听别人讲解了一个大概。但我们已经看懂了,颇感震撼。艺谋和余华在《情诫》、《杀诫》中均认为《杀诫》更好,因为它更趋向于哲学的表达;而我,则更喜欢《情诫》——虽然它们都是伟大的作品。

《杀诫》是一部结构性作品,它是通过结构的组合和衔接产生意义;也就是说,这部电影的创意一旦形成,电影的价值和意义就已然成功了一半,而无须像《情诫》那般对人物的心理进行外科手术似的层层剥离。它不需要,人物在其中就是一个符号,他们的被抽象,正好可以就此逼视出作品的内蕴。它只需通过几组最初互不相关的人物,经过一个残酷的转折就可以“殊途同归”。

基斯洛夫斯基在《杀诫》中又要质疑什么呢?

基斯洛夫斯基从来就是位怀疑论者,他甚至不是一位简简单单的相对论者,呈现在他眼中的世界是充满悖论的,因此他不给出定论(他自己就不能确定结论,我亦以为,最高境界的智者,面对纷纭复杂的世界,采取的姿态是呈现,而非确定),只是将思考和盘托出,然后将他的“凝视”不动声色地搁置在作品中。

《杀诫》的情节是通过三组人物平行进行的:一个无所事事浪荡在街头的青年;一个到处拉活的出租车司机;还有一位,便是正准备做毕业答辩而尚在实习中的律师

叙述的焦点却落在了青年身上,他是被基斯洛夫斯基用来思考人生和审视法律合理性的,也就是说,在他的身上承载着影片的主题。

在电影中,我们看到了青年从杂货店里买了一根粗麻绳,他漫不经心地使劲拉了拉,他是在试试它的坚韧程度;接着又开始了街头的游荡,脸上充斥着愚昧和无知。

那位出租车司机则在漫无目标地揽活儿,他穿行在大街上,留意着行人的反应,他不想在一时的疏忽中错过他的生意。

而年轻的律师,正在进行论文答辩,现在他面临的,是一次现场辩护,这将是他能否取得律师资格的第一步,与此同时,基斯洛夫斯基也悄然地将观照角度,隐藏在了他的身上。

出租车司机终于等来一活儿,是一家人,他们也确实拉开了车门,只是还没有闪身进入车内。就在这一刻,青年出现了,他粗暴地将他们推开,坐进了车里,随口说了一句什么,于是,出租车开走了,由此踏上了不归路。

出租车在青年的指引下,驶往了人迹罕至的郊外。天空是阴沉的,灰蒙蒙的天际充满了窒息般的压抑。青年从后座上看着在驾驶位上开车的司机,从包里掏出了绳索,冷静地将绳索弯成两道,然后,迅速地从背后圈住了司机的脖子,开始拼命地往后勒紧。(www.chuimin.cn)

司机是位壮实的汉子,身体的强壮程度大大超过了看似瘦弱的青年。这是一场触目惊心的生死搏击。司机奋力挣扎着,青年眼看就要功亏一篑。他只能用膝盖顽强地抵住前座的后椅背,借力咬牙勒紧。

镜头不动声色且详尽无遗地记录下了谋杀的整个过程,它不肯错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

就这样,他结束这场血腥的谋杀。那张自始至终毫无表情的面孔,依然是平静的。

基斯洛夫斯基省略了复杂的破案过程,这不重要,他的焦点叙述完全不在一个破案的故事上,他不想猎奇,他要说的是其他的哲理

青年被拘捕了,律师受命为他辩护。看起来这是一套符合司法程序的必要过程,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律都是如此对待犯人的,概莫能外。

这时我们糊涂了,基斯洛夫斯基究竟想对我们说什么呢。

作案动机是简单的,也是极其荒唐的,只因为青年最爱的姐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出租车撞死,他要报复,于是出租车司机成了复仇的对象,至于是谁已不再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符号”。

终于,当着青年的面,死刑判决被宣告了,那位一直“沉默”的青年开始了他的反抗。他奋力挣扎着(就像那位临死前拼命挣扎的司机),像是要通过挣扎而牢牢地抓住最后的生命之稻草,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的,警察很快就制服了他。

接着是死刑的执行:绞刑。

镜头开始引领着我们走进了一个森然可怖的房间,那里垂吊着绞索,一动不动,但也预示着它将要启动了,一个生命就此而消失。

刽子手无聊地(这也说明他无数次地经历了这样的场面,他已然麻木)拉了拉绞索,试了试它的强度——和青年买麻绳时的动作如出一辙。还好,他满意地松开了手;随即又踩下了隐藏在地上的机栝,绳索正下方的一块铁板像扇门似的洞开了,里面是一个盛污秽之物的容器,刽子手例行公务般的拿起,洗了洗,又放回了原处。这一切都在镜头冷静而又理智的处理下,细致入微地得以展现,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青年杀人时的细节展示同构对应),作为观者的我们毛骨悚然了。因为我们知道,一个生命将面临绞刑。

虽然被绞者残害了无辜的生命,该当死罪,但我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被即将到来的绞刑所震慑,由此也进入了思考——

对罪不容赦的罪犯执行死刑无疑属于文明的正义范畴,亦是文明制度下的一个必要的惩戒手段,因为文明也需要法律的震慑,以维护文明的秩序。在这里,它是以正义的名义杀人;而那位即将被处死的青年,却曾经以罪恶的名义杀人;但问题在于,影像中,两种不同“名义”的杀人被结构性并置,并且获得了详尽无遗的展示时,我们会从心灵深处发出一个疑问:虽然“名义”是不同的,但同样是在杀人。

接下来的质疑将是:在上帝的眼中,同为杀人,是否同属有罪?

200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