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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评中的感受论与语言符号分类

【摘要】:针对感受论者对语言象征意义和感情意义的分类和描述,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认为,瑞恰慈对语言的象征意义和情感意义的分类割裂了诗歌寓情于物的特性。威廉·K·维姆萨特、门罗·C·比尔兹利:《感受谬误》,见史亮编:《新批评》,第58页。

如果说意图谬误主要是新批评反对将作者等同于作品的提法,那么,感受谬误则主要是针对读者反应而提出的观点。传统文学批评除去对作者的关注外,也关心作品对读者产生的影响。这种根据读者的感受评价诗的方法被威廉·K·维姆萨特和门罗·C·比尔兹利称之为感受谬见,即把文学作品和作品产生的效果混为一谈,混淆诗本身与诗的所作所为。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等新批评者认同诗是情感和客体的语言表述,但是反对把读者感受和反应作为研究对象,并以此作为诗歌审美价值的判断标准。他们在合著的《感受谬误》一文中指出,感受谬误“是把作品与它的起源混为一谈,是被哲学家们称作遗传谬论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试图从产生诗歌的心理起因获得批判标准为始,并以生平研究和相对论为终……是把作品与它的效果混为一谈(即它什么和它什么),是认识论上的怀疑论的一种特殊形式。”【1】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在阅读中,不同的读者对同一客观事物可能有不同的反应,他们的反应受到时代、文化以及认知的影响,依据这许多不同的因素来判断一部文学作品是不准确的,甚至“使作为批评判断的特殊对象的诗歌本身趋向于消失。”【2】

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在《感受谬误》一文中还将感受式批评细分为多种,主要有(1)感情感受式批评,即以读者能够感受到的感情强弱来评判诗歌;(2)想象感受式批评,即以作品的生动逼真和感染力所引发的读者想象、思想的启迪以及灵魂的震颤来评判诗歌;(3)生理式批评,即以引发身体反应的阅读感受来评判诗歌,如经常被引用的艾米丽·迪金森在信件中提到的“起鸡皮疙瘩”的体验和“掀去天灵盖”的感受;(4)幻觉式感受,即以读者沉浸在文学世界中,将现实与虚拟混淆,产生幻觉作用的情况来评判诗歌。

在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等新批评者看来,读者的个人感受并不等于作品的感情内容。曾经对新批评理论产生过重要影响的瑞恰慈在《文学批评原理》中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诗歌,因而完全混淆了感情本身与感情的起因。瑞恰慈认为,情感活动是审美体验的核心,艺术的美在于它的均衡,而均衡“存在于人的反应之中”【3】。但是,在兰瑟姆看来,这一感情平衡理论并没有促进产生读者感情原因的叙述。相反,个人感受的相对性与感情本身的微妙特征使得对诗的叙述含混不清,不足以使其成为文学批评的依据。瑞恰慈的心理学式批评虽然强调了美学距离,向客观性迈进了一步,但对于诗歌引发情感的描述依旧忽略了诗歌作为研究本体这一事实。

针对感受论者对语言象征意义和感情意义的分类和描述,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认为,瑞恰慈对语言的象征意义和情感意义的分类割裂了诗歌寓情于物的特性。而C·J·史蒂文森将语言的意义分为明示(what it means)和暗示(what it suggests),认为语言的感情意义“既不与描述明示相对应,也不依赖后者而存在”【4】的观点并没有清楚地区分感情的起因与感情本身,语言的字面意思与字面意思唤起情感的区别。【5】因此,否认语言的描述功能与感情功能之间的必然联系,以此来推导出对于作品的情感只能通过读者的反应来获得的结论是靠不住的。

在新批评看来,批评的任务要研究诗歌描写的事物如何形成特定的框架并蕴含一定的感情。诗歌是一种感情客体,与诗中的物相对应的情感是内容的一部分,“诗歌与感情的结合的实现是通过明喻、暗喻、象征等比喻手法实现的”。【6】换言之,诗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世界,诗歌以外的意图要靠诗歌本身来证实。只有充分推敲诗本身的语言,才能正确认识它的感情内容。读者的感受与作品的内容没有必然联系,因此,读者不能成为文学批评的对象。

注释

【1】威廉·K·维姆萨特、门罗·C·比尔兹利:《感发误置》,见史亮编:《新批评》,第55—56页。(www.chuimin.cn)

【2】同上,第56页。

【3】约翰·克娄·兰瑟姆:《新批评》,王腊宝、张哲译,第21页。

【4】威廉·K·维姆萨特、门罗·C·比尔兹利:《感受谬误》,见史亮编:《新批评》,第58页。

【5】同上,第59—60页。

【6】威廉·K·维姆萨特、门罗·C·比尔兹利:《感受谬误》,见史亮编:《新批评》,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