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司法制度,通常包含下面三个项目:(一)法典之编纂;(二)刑名之规定;(三)执行法律之机关。但是,初民社会的司法制度,决不如是之繁复。这种裁制,或者就是法之起源。等到由氏族社会进到奴隶制国家的时候,一方为着要威服奴隶,一方为着要确保私有财产制,正式定为条文的法与列成等级的刑才由此确立起来。[5](三)贵族在法律上的特殊保障:《周礼》:“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布。”......
2023-08-17
□ 周兼明
最近,绍兴市对无证经营臭豆腐的商家拟重罚的决定,引来多方关注。“越香王老汉”是大陆第一个臭豆腐注册商标,因上过央视《舌尖上的中国》节目而名声大噪。但“王老汉”的臭豆腐加工点却因无证无照经营,最近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不仅要没收8.7万元“违法所得”,还“拟罚款43万元”。
有意思的是,一向对食品安全不满、对政府监管不力多有指责的民众,这回却有不少站在了“王老汉”这边,认为“监管之手”下得“太黑太重”,不仅让监管者觉得委屈、也让不少网友狐疑。目前,当地市场监管局针对这起罚款,已举行听证会,最终结论还未出来。
“王老汉”那个加工点生产的臭豆腐,除自己售卖外,还供货给绍兴、上海等地的酒店和市场。企业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行为,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违法。至于当事人辩称,该加工点曾有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一直无法续证,才有此问题,无论如何有些牵强。已有媒体调查发现,十多年来当地负责监管小作坊式加工点的部门虽几经流变、合并,但到2014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陆续挂牌成立,并开始对加工点实施摸排整治行动,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到2016年10月,“王老汉”有两年多的时间可以续证,没去做就是知法犯法。
此番争议最值得关注的是舆论和民众的反应。对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多年来媒体和民众都有各种呼吁,要求严格监管、重罚、罚倒的呼声也比比皆是。而今一旦绍兴市政府准备落实到个案时,却又有了不同的声音,这是为什么?
细看各家争议,恐怕还是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有关。这就是人们对“绍兴臭豆腐”的执法争议,不是政府应不应当监管,而是如何监管。因臭豆腐属传统生产工艺,多是小作坊经营,家家都有秘方,如何监管一直处于模糊地带。反对者认为,直接罚死并无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规范运作,固然臭豆腐“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因“王老汉”代表了绍兴的特色和味道,监管部门也需精心呵护——听起来也有一定道理。看来,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虽被称为最严法律,但要真正使其落地,有力地震慑违法者,除了要讲求执法的程序正义,让执法过程变得客观、公正、没有瑕疵外,文化上还要过“法要容情和法不容情”这两道关。(www.chuimin.cn)
中国有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千万家,从事食品经营的小作坊、小摊贩不计其数,对这类家庭作坊式的食品摊贩,靠政府每天挨家检测是没有可操作性的,人力物力精力都无法承受,而在法治社会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情依然占社会文化主体、政府权力也还时常被庸官贪官滥用等大前提下,对这些底层的小商小贩来说,不经过一定的规则过渡期、在法要容情与法不容情之间反复拔河一段时间,直接课以重罚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因此,各地需制定更为详尽的管理办法,并实现与这些小商小贩的沟通,才能从根子上解决食品安全的大问题。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民众信仰与敬畏法律的公共文化心理,这不仅应成为一种道德准则,也应成为一种生命意识。“敬”是对生命价值的态度,而“畏”则意味着对生命的警示和自省。敬畏法律与生命,虽不是人的全部美德,却是很多美德的基础。不知敬畏的人,也较难理解正义和诚实。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多的是全社会对法律与生命价值认识模糊的一种反映。政府监管也只能治表,而难以治本。只有把敬畏法律、敬畏生命视为社会的最高价值,才能真正改变目前的食品安全状态。
要确立法律的权威,就需保证法律的程序正义,并确保不能选择性执法。只有这样,敬畏法律的公共文化心理才能慢慢建立起来,敬畏与底线意识才能落地生根。当民众相信良好的法律都能得到严格执行,也愿意自觉遵守时,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在现实生活中就慢慢形成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各行各业可能都将面临着严格的监管,行业自身也在进行残酷的自我淘汰,只有人人都有了敬畏法律和遵守规则的意识,才能在未来的商业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组织与治理的力量。当下食品安全问题,源于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我治理的双重失灵,政府监管与社会、媒体、消费者的监督力量,都一样薄弱。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的责任源头,政府对生产者不能仅用发证或处罚的简单方式进行管理,还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让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组织承担起更多自我监管、相互监督的责任。比如臭豆腐是绍兴的一大特产,就应当有相应的行业协会,在业内制定权威的规范与标准。食品安全在现代社会特别复杂,不实现社会共治,就无法提升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道德与法律约束力。如果民众没有主动维护食品安全的文化心理,要改变困扰中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没有可能。
对食品安全问题,政府虽是监管主体,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但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只有建立民众可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行动,从社会理念上确立起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让越来越多的人有了维护食品安全的意愿,从而对影响自己健康的各种食品损害提出高额赔偿的正义要求,才能形成一支自主保护食品安全的大军,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大陆的食品安全危机。
有关香港凤凰周刊2016年第31期:鲁迅密码的文章
所谓司法制度,通常包含下面三个项目:(一)法典之编纂;(二)刑名之规定;(三)执行法律之机关。但是,初民社会的司法制度,决不如是之繁复。这种裁制,或者就是法之起源。等到由氏族社会进到奴隶制国家的时候,一方为着要威服奴隶,一方为着要确保私有财产制,正式定为条文的法与列成等级的刑才由此确立起来。[5](三)贵族在法律上的特殊保障:《周礼》:“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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