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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结构与稳定:关系与过程

【摘要】:现实主义强调的合作是权力之下的合作或是利益吻合的合作。无论是全球还是地区性的国际体系,权力是秩序、稳定、合作的根本条件,利益是合作的主要驱动因素。华尔兹认为,无政府状态既是国际体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华尔兹假设系统性结构决定单位的行为。也正是因为如此,新现实主义者一直积极致力于探寻何种结构能够导致和平与稳定。

现实主义是强调权力、利益与冲突的理论,但并不是一概排除合作的可能。现实主义强调的合作是权力之下的合作或是利益吻合的合作。在现实主义看来,和平与合作只有在两种条件下才能形成,一是在权力的压力之下,比如不列颠治下和平(Pax Britannica);二是利益的高度吻合,比如在冷战期间,中美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双方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苏联。并且,合作不是国际关系的根本,冲突才是根本;合作不是国际关系的恒久状态,冲突才是常态。“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共同的利益”因之也就成为现实主义的名言。国家之间合作或是在权力的强制之下,或是在利益的驱动之下采取的权宜性行为。无论是全球还是地区性的国际体系,权力是秩序、稳定、合作的根本条件,利益是合作的主要驱动因素。

肯尼思·华尔兹继承并改革了爱德华·卡尔和汉斯·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义,提出了结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并据此对战争与和平问题做出了较以往更为严谨和简约的回答。华尔兹的推理基于几个核心假定。[12]首先是无政府性。华尔兹认为,无政府状态既是国际体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华尔兹之前,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基于人性,认为人类对于权力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因此人生性追逐权力和利益最大化,冲突也因而不可避免。[13]华尔兹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人性的基本假定不符合科学研究的要求。如果使用无法观察和测量的人性这样一个变量作为国际关系的基本特征和第一推动,就无法进行科学的验证,有人认为人性为善,有人认为人性为恶,有人认为人性无所谓善恶,这样一来,主要变量自身不仅不可测,而且大家对其认识不一,性本善、性本恶或是本无性都是人们的主观信念。所以,他将理论核心置于国际体系中可观察的、“那在”(out there)的无政府状态,将无政府状态视为国际体系中的客观存在。无政府状态意味着在国际体系中不存在一个凌驾于民族国家之上的最高权威:国家对内属最高权力,对外是主权体现。由于国际体系的这种无政府性,国家处于无休止的生存威胁之中,必须采取自助方式来自我保护,以期在丛林中幸存。更确切地说,国家必须增加自己的实力,以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安全。但是,这种实力的增长又会被他国视作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于是权力竞赛和冲突随之而来。这是一场零和博弈,权力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确保生存的手段。在各种权力要素中,军事实力最为重要,国家依靠军事实力解决与他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无政府状态中,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是世界政治中的永恒主题。因而在现实主义看来,无政府状态下实现一定程度的和平是可能的,但实现持久的稳定与和平却是不可能的,实现长久的合作也是十分困难的。[14]

华尔兹的第二个假设与国际体系的单位有关。他认为国际体系的基本单位——民族国家是相似的、单一的和理性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之内拥有绝对权威,不受任何外来权威的制约。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以来,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体系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尽管如今国际市民社会的显要性日益增加,非国家行为体的数目急速增长,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单位。单一国家意味着国家是一个一元整体,能够独立地行使国家权力,理性地确立国家的利益和目标,执行对外政策。政治派别、社会力量以及利益集团之间所进行的国内层面的讨价还价虽然会对决策环境产生影响,但并不能起到决定作用,也不是国际政治理论的落脚点。[15]华尔兹所阐释的国家理性是一种遵循清晰的手段——目的逻辑的工具理性。这是理性思维的典型反映,即在国际关系之中,国家行为体能够确定国家目标,考虑一系列可能达成该目标的可行方案,然后选择能够以最低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目标的政策方案。由于对于现实主义来说,生存利益是根本利益,所以,在任何双向的互动中,国家的相对收益是最为重要的利益,也就是说,国家需要在任何合作中得到比合作对象更大的收益,否则就会出现不合作的状态。一个很简单的逻辑是:一方的相对收益必然是另一方的相对亏损。这就决定了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合作是相对的,而冲突是绝对的;和平是非常态,而战争才是常态。

基于前两个假设,华尔兹自然地推出第三个假设:体系结构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他明确指出结构由“决定体系的原则”和“单位之间能力的分布”所界定。决定国际体系的原则是无政府性,这是一个常量,所以,国际体系内单位之间的能力分布就成为最重要的自变量。一旦国际体系中的基本权力分布形成,这个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就有自立的本体地位,并且会对体系中国家的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16]实际上,结构现实主义的研究起点就是业已形成的结构或曰权力分布,然后判断在这种结构中国家的行为。总的来说,新现实主义者的国际体系是无政府国际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基本单位是民族国家,体系结构是民族国家之间的权力分布,体系中的权力分布,亦即体系结构,决定了体系中单位的行为取向。当然,决定体系命运的是体系中的主要国家,所以体系结构主要是指大国之间的权力分布状态,权力主要是物质权力,尤其是军事实力。其他物质性实力,比如经济实力,只有在可以转化为军事实力的时候才有意义。

华尔兹假设系统性结构决定单位(民族国家)的行为。由于他的理论更多地关注体系内的几个大国,所以他所指的结构主要是这几个大国的权力分布,也决定这几个超级大国的国际行为,大国的行为进而决定体系内的战争与和平。想要寻求生存与繁荣的民族国家必须顺应国际体系的规律,依照国际体系的要求而行动。换言之,它必须使自己的战略和政策与这一无政府的国际体系结构相符,必须严格遵循自助的原则,必须清楚自己在国际结构中的相对位置。所以,国际体系的结构决定行为体的行为。也正是因为如此,新现实主义者一直积极致力于探寻何种结构能够导致和平与稳定。[17]比如,体系呈单极、两极抑或多极状态更加利于和平还是战争,更加驱使国家进行合作还是冲突,等等。

当新现实主义者试图解释东亚地区的和平与合作时,他们会首先倾向于考察这一地区存在的结构。如果存在着一个清晰的结构使得战争代价大大高于战争的收益,国家就会放弃战争手段,地区也就会呈现稳定状态,国家之间的合作也就增多。否则,战争的危险就会很高,或者至少是呈现高度的不确定性,自然,国家之间的合作也就减少。华尔兹提出结构现实主义之后,出现了一系列从结构角度观察国际关系的研究成果。对于何种结构能够带来体系的和平与稳定,在政治学界有过很多探讨,其中主要的现实主义中阶理论有权力过渡论、势力均衡论与霸权稳定论。这些理论的主要经验源是西方的国际体系和西方国际关系的历史,不过,这其中是否存在着适用于东亚地区的理论论断呢,或者说,这些理论是否能够解释东亚的现象呢?下面,我们结合东亚的实际情况对这些理论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权力过渡 权力过渡论(power transition)认为:“当非主导国家和主导国家的国家实力不均衡(imbalance)时,能够最好地维持和平。”[18]也就是说,当霸权国和其他大国之间存在明显实力差距的时候,国际体系最容易呈现和平状态。根据这种理论,最稳定的体系结构是一个主导大国居于顶端、其他国家远落其后的权力金字塔。亦即在霸权国与潜在的挑战国之间存在明显实力差距的单极结构是最稳定的。出于理性,主导国家不会发动战争,因为其他成本较低的手段足以实现国家目标,比如武力威慑或是强制性压服。由于霸权国的绝对优势明显,其他国家在非战争手段面前会做出让步和妥协。同样出于理性,其他国家也不会主动诉诸武力,因为霸权国实力太强,战争成本过高,超出了它们实力允许的范围。一旦战争发生,霸权国的胜利几乎是无可置疑的。因此,暴力冲突得以避免,国家间合作得以实现。

对于现实主义来说,权力的基本概念被定义为国家动用人力和物质资源的能力,这主要是物质性实力。国家的实力或者挑战现存体系的能力与国家的大小、人口、经济和军事发展的速度和时机有关。[19]“在现有的国际秩序完全确立,完成了利益分配之后积累了足够的实力”[20]的那些强大而不满的国家较有可能成为国际体系的挑战国。由于主导国家不肯让与这些国家更多的利益,它们便试图通过自身快速增长的、与主导国匹敌甚至赶超主导国的实力,并利用自己的实力,改变原有体系的结构,改变原有体系的秩序原则,谋求在体系中更符合自身实力的地位,以便享有那些在它们看来自己应得的特权和利益。它们挑战原有体系的成功意味着权力由一国向另一国的过渡,也可能标志着一个新的秩序的开启。任何一国的权力地位都由该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权力地位的关系而定。一般来说,权力的过渡要依次经过三个阶段,即权力潜在期、权力过渡期和权力成熟期。[21]根据这一基本假定,当霸权国和挑战国的相对权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尤其是当挑战国的实力接近霸权国的时候,亦即权力过渡期的时候,则会出现很高的战争几率。在这个时候,霸权国高度担心挑战国实力会在不久的将来超过自己,因之很可能发动先发制人的战争以抑制挑战国的战争挑衅。而挑战国因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很强的自信,甚至是过度的自信,在权力过渡阶段很可能过早地、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实力地位,所以,也容易贸然发动针对霸权国的挑战性战争。因此,权力过渡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当挑战国实力接近霸权国的时候,战争最容易爆发,体系也最不稳定。

权力差距大,则体系稳定;权力差距小,则体系战争几率增大,这就是权力过渡理论的基本逻辑。目前,在东亚地区,尽管不同国家在大小、人口、政治体制和发展水平上也有很大差异,但是却并不存在一个清晰的金字塔形结构,即没有一个全面的主导国家,也没有明晰的挑战国。一些人曾经预言2010年前后可能是一个关键的权力过渡期,因为中国的实力(主要指以GDP测量的经济实力)会超过日本。因此在权力过渡论看来,那将是最危险的时期,很可能在地区体系中爆发中日之间的重大武装冲突。然而,尽管这些年来中日关系进展得并不顺利,不仅起伏不断,而且边界争端也引发了一些国民情绪高涨、双方高调抗议等事件。2010-2011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正式超过日本,有人预言的权力过渡期战争并没有爆发。虽然有观点认为现在这一过渡期仍然没有完全过去,或者说权力过渡标志性指标和实际情况之间存在某种时间滞后的可能,况且,两国关系发展的道路仍然崎岖不平,真正达成相互信任的国家关系仍然无期,但在两国之间爆发国家层面的战争的可能性也仍然不大,并且两国都承诺促进东亚合作并且致力于建设东亚共同体,两国也都同意将“10+3”机制作为建设东亚共同体的主要途径,[22]并继续维持两国间紧密的经贸合作。

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有观点认为中国将和美国形成挑战国与霸权国关系。首先是在东亚。当中国成为地区第一大国的时候,美国势必会感到巨大威胁,因为它在东亚和亚太的地位可能会受到中国强有力的挑战;中国在崛起过程中利益更多地向海外延伸,因此希望能够得到与自己实力相适应的地位和利益。加之东亚地区其他国家希望域外大国,尤其是美国的介入,以对中国的不确定性加以防范,对正在出现的实力变化加以制衡。所以,虽然是在东亚地区,区内大国与区外大国可能形成霸权国与挑战国关系。进而,中国在未来一定是一个全球性大国,有预言认为中国的GDP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会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届时,中美两国的竞争就不再是地区层面,而是在全球层面。这种危险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但是否真正出现,还要看各方的协调,尤其是中美两国的协调。到目前为止,中美双方仍然试图通过各种磋商的方式来协调在亚洲和亚太的战略政策。[23]双方似乎并没有认为只有采取战争行为才能够解决问题。所以,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权力过渡论还不能为东亚地区冷战后几十年里出现的和平与合作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且到目前为止,该理论对东亚战争的预测也似乎并不准确。(www.chuimin.cn)

势力均衡 势力均衡是世界政治最古老的理论之一。经典均势理论家认为当体系内存在几个实力基本相等的国家时,势力均衡便可以实现。在势力均衡结构中,“三个或更多的国家通过外交活动、变换结盟以及公开冲突的方式相互制衡”[24],有人甚至将理想类型的势力均衡设定为包含五个实力相当大国的国际体系。势力均衡的基本原理是,体系内不能存在一个权力超出所有国家的超级大国或曰霸权国。无论是哪个体系大国试图成为霸权国,都会受到其他国家联合的反对,甚至不惜以战争方式削弱这个国家的力量,使体系结构自身保持一种大国之间相对均衡的状态。因此,国际体系的制约性和灵活性增大,几乎不可能形成两大敌对集团的对抗或者体系性战争。势力均衡可以避免霸权的产生,遏制战争,延续和平,并确保相互和平。在均势结构中,没有任何一个大国具有发动全面战争的能力和意愿。除此之外,在经典均势理论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这就是“平衡者”(balancer)。当均势濒于崩溃时,一个实力强大到足以恢复均势的均势维持者或平衡者将会采取干预行动。势力均衡曾是英国强盛时期外交的基本原则。维也纳会议之后欧洲经历的几十年和平,被一些学者视为势力均衡的典型个案。[25]亨利·基辛格也由于在20世纪70至80年代中美苏战略三角关系中的战略思考和外交运筹被认为是思考、创造和实践势力均衡的重要战略家。

华尔兹称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存在无政府状态和系统由谋求自身生存的行为体构成,均势政治就会存在。这样一来,均势就不仅仅是政治家和战略家的运筹帷幄,而是客观趋势的必然发展,均势因之成为一种客观的现象,成为国际体系稳定的保障。防御性现实主义者认为,势力均衡也适用于两大国主导的体系或曰两极体系,例如冷战时期的国际体系,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在达成战略均势之后,在核武器确保相互摧毁的恐怖之下,达成了相对的稳定与和平。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美苏之间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合作,比如在限制战略武器方面取得的进展。根据防御性现实主义的逻辑,在无政府状态下,一个国家的最高目标是安全或生存,而非权力的最大化,所以,如果一个国家感觉到来自两个联盟中较强一方的威胁,它通常倾向于加入较为弱小的一方,已达成某种均衡。[26]这是体系的自平衡功能。进攻性现实主义不完全认可防御性现实主义的观点,而是认为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况且大国之间争霸是常态,所以始终会采取进攻态势。但即便如此,势力均衡也会形成权力相互的制约,达成比较平和与相对稳定的状态。一旦均势存在或是形成,和平得以维护,一定限度内的合作也就成为可能。

但是,在东亚地区并不存在一个清晰的两极或多极势力均衡结构,也不存在明显的结盟与制衡战略。东亚的两个大国——中国和日本——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结构性权力制衡,中日之间的和平状态也不是以相互之间的权力制衡为前提的。东北亚的中日韩之间、中国与东盟之间、东盟与中日韩之间,虽然或多或少总有一些平衡的想法和做法,但形成全面的结盟与制衡似乎都不是当下的实际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东盟多年来也采取了使大国之间相互平衡的战略,并通过“10+x”机制使域内大国之间相互平衡、域内大国与域外大国相互平衡,这无疑是受到均势战略的启发。但是,东盟的平衡甚至制衡战略与典型的均势战略又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战略是以东盟为中心的大国平衡,即以中小国家为轴心的势力均衡,而不是大国之间的平衡。东盟的战略是要防止形成大国集团,以保证东盟自身的主导地位,也就是中小国家的主导地位,而不是以大国为重心的集团式平衡。进而,在从冷战结束至今这20多年的时间里,应该说到2005年第一次东亚峰会召开之前,纳入域外大国实施东亚地区大国平衡的战略也并不是东盟的主导战略。1997年“10+3”机制的建立主要是通过纳入中日韩促进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困难。而东亚峰会的召开,由“10+3”发展为“10+6”,再发展到包括美国、俄罗斯等域外大国参与,这就更加清楚地显现出东盟的域外大国平衡战略。

霸权稳定 霸权稳定论认为霸权国的实力和体系的稳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因果关系[27]这一理论在论及和平与稳定的时候与权力过渡论有相似之处。国际霸权是单极结构的一种类型,是“一个单一国家控制或主导体系中较小的国家”[28]。该国家拥有最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影响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国际行为,操纵国际体系自身的运作,安排国际过程的轨迹和方向。19世纪末的英国和二战后的美国都被认为是霸权国,它们维持的秩序被称之为“不列颠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和“美利坚治下的和平”(Pax Americana),意味着当英国和美国是霸权国的时期,国际体系的和平与稳定得到了基本的维护。

霸权稳定论旨在解释霸权结构和霸权结构中行为体的国际行为。霸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假定就是霸权国是霸权体系的主要受益者,同时也是体系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由于国际体系本身通常反映强势成员的愿望和利益,因此霸权国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为了保证自身利益,霸权国向其他行为体提供军事安全、经济发展机会、制度保障等公共物品,以维持霸权体系的稳定。这样,也就在客观上为国际体系和国际体系成员提供了基本的秩序。因此,稳定和合作并非霸权体系的内在和天然因素,而是霸权国有意识地使用其经济和军事实力维持系统的结果。霸权的维持依赖于霸权国的实力。一旦霸权国的地位得以确立,它将会尽最大可能减少国际冲突,增强国际合作。因此,一些学者认为一个超级霸权国的存在有利于世界和平和经济繁荣,会在安全和发展两个领域起到积极的作用。[29]根据这种理论,霸权国的实力越强大,国际体系就越趋于稳定,体系内的成员也会更加倾向于合作。

对于东亚地区来说,从历史的角度也有学者提出类似霸权稳定的观点。康灿雄(David Kang)对东亚朝贡体系做过系统的研究,他认为,朝贡体系是一个典型的等级体系,中国是这一体系中没有争议的主导国家。在朝贡体系期间,东亚出现了所谓的儒家长和平(long Confucian peace)现象,即在1300年至1900年间,东亚地区的战争频率远远低于欧洲。当时的欧洲连年战火,而东亚却保持了基本的和平状态。康灿雄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在这一地区国际体系中无可争议的物质性实力和文化优势。同时,他也指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中国强盛,则东亚稳定。在欧洲,均势思想十分盛行,所以,当一国坐大的时候,其他国家会联合起来,甚至不惜使用战争的方式将其弱化,这就是所谓的灵活结盟、联合制衡,但也增大了战争的几率。但是在东亚地区,其他国家并不是像现实主义所预言的那样,联合起来制衡中国,而是更多地学习中国的文化、语言、制度。这些国家的政治精英是以跟随中国、效仿中国获得在本国的政治合法性的。正因为如此,东亚国家采取了与中国在经济、制度和文化等方面对接的方式,而中国则采取了高度灵活的治理方式,允许东亚国家有高度的自治性。这样一来,战争也就难以爆发了。[30]

但是,在现代国际体系中,东亚地区并不存在霸权国。有人认为20世纪60-70年代的日本可以算作当时的霸权国,其地位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开始逐步被中国所取代。然而,如果进行全面的考察,我们便会发现,事实上这两个国家都不能被称为霸权国。日本并不是一个全面的超级大国,也没有像理论意义上的霸权国那样为体系提供安全和发展方面的公共物品。虽然日本的经济实力强大,但是,日本不像历史上的霸权国那样,不仅经济强大,而且在军事、制度、文化各个领域都处于领先地位,因而也不可能为地区提供安全和制度方面的公共物品。而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的时候,还主要是一个革命的国家、一个封闭的国家、一个采取自给自足政策的国家。即便是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之后,中国的主要精力仍然必须放在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上面,没有能力为东亚地区提供充分的公共物资。有人认为,美国虽然是域外国家,但与东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在安全领域。但美国也不是东亚地区的霸权国,实际上,在冷战后东亚地区合作的几十年里,美国更多在进行反恐战争,对于东亚顾及得较少,更不用说发挥霸权国的作用。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东亚地区的特点并不是大国或强国在领导东亚的一体化过程。制定游戏规则和决定议事日程的权力掌握在中小国家手中,提供规范和规则的是东盟。即便东盟邀请域外大国参与地区事务,达到一定的平衡目的,东盟也不会因为邀请域外大国而放弃自身的主导地位,而是通过平衡战略巩固自己的主导地位。所以说,现在东亚是三条脉络并存,一是以美国为主导的安全体系,二是越来越趋于以中国为引领的经济发展网络,三是以东盟为主导的地区合作进程。单一的霸权国和单极的霸权体系难以出现,因此,霸权稳定论也很难适用于东亚地区。

总而言之,似乎在东亚地区并不存在清晰的地区结构。沈大伟(David Shambaugh)曾经提出八种可能的国际体系结构模式,即霸权体系,大国竞争,大国协调,大国共管,地区主导国与崛起国之间的结构性非对称及不可避免的冲突,大国的层级体系,区域范围的集体安全网络以及追随地区强国。同时他也指出,其中没有一个适用于东亚。[31]权力是国际政治的要素,权力的影响时时处处都会存在,在东亚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权力过渡时期东亚可能会呈现比较不稳定的地区发展态势,再比如说东盟国家邀请域外大国参与地区事务和地区进程,无疑有着权力制衡的考量。我们以上的讨论并不是要否定权力的意义,而是说新现实主义的结构模式不足以解释东亚过去四十多年的地区合作,因为东亚地区二十多年的合作不是权力强制下的合作,不是权力分布的结构迫使东亚各国选择合作,东亚合作的过程也不是大国和强国所主导的。更重要的一点是,无论是哪一种权力结构,都没有在东亚真正成型,东亚的权力消长和变化在当今世界上是最明显的,动态性极强,结构现实主义的静态结构理论是以成型结构为研究起点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权力结构不足以成为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基本保障,结构现实主义也不能为这一问题提供有说服力的答案。纵观近三十年的历史,东亚地区的和平与合作并非是由一个清晰的地区层次的实力分布决定的结构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