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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涛画谱一画章第一解义:永字八法讲义

【摘要】:石涛《画谱》解义天地间,人的精神灵智里,本有绘画的一种「道」,那太朴最初时无所谓「法」;迨到人的灵智从质朴渐变向「器」时,种种之法就生出来了。因此,“一画”不只是“一条横线”之义,也是“最原始最完整的线”的意思。譬如画分田界,不一定在地上画一条黑线。小的界画施于田园,大的界画用于郡国。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细味其言,此一画者,是太朴一气的第

石涛《画谱》(一画章第一)解义

天地间,人的精神灵智里,本有绘画的一种「道」,那太朴最初时无所谓「法」;迨到人的灵智从质朴渐变向「器」时,种种之法就生出来了。法,已不再是道,只是器的事情了。

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自立矣。

太古、太朴,开端两用太字。太字何义?即“大”之至极而无可形容处是也。古时“大”读如“代”(如唱京戏“大王爷”还念作“代王爷”是最通俗之一例);“代”音再加重加强语力,即变音为“太”(唇齿摩擦破裂音),“太”亦即“大”,加点于下,为表此音(与至大之义)也。“太”又写作“泰”,如泰山,即古人心目中之“最大的山”之音与义也(泰山又称“岱”,皆源于一音)。然“太”与“大”二字既分,遂生差别,“太”已不再限于形体,更不限于“体积”大小,而是用以指称时空一切之“至极”了,故极古谓之太古。余可类推。如“太上”,谓至高无上也。

列子》之言,宇宙进化分为四阶段:太易,其时一无所有;太初,其时气始萌生;太始,始有形态;太素,质始生焉。

大涤子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也;太朴一散,法自立矣。他的意思是三层:一、要讲的是法;二、法本与朴是对立的,故最高之法应该是“无法之法”,或可谓之“朴法”;三、然太朴既散,不可挽逆,于是只得来讲“非朴法”,即已非最高最好的法了。此三层意思,已提出了一个“矛盾”问题:又要慕朴,又要讲法,本身是“冲突”的。

太朴一散,法就出来了,可知法是破坏朴的条条,所以他有一句话含在这里未说:“法一立,则太朴不能复矣。”这对他是个极大的难以两全的遗憾。既已如此,那就且来讲法吧——什么样的法才是最接近(相去尚不太远)太朴的法呢?他思索的结论是:一画之法。

我们理解了他这“一画”之法,就掌握这位大画家的灵智的“钥匙”了。

大涤子作此画谱时,并不见有释家思想。《老子》说:“朴散则为器。”《庄子》也说:“焚符破玺,民复朴鄙。”可知朴散的意念根源,来自老子。

从字义讲,朴本是巨大的木材,木头直的为材,壮的为朴,可知朴比喻完整、壮实、巨大、充盈……等意思在内;而把它一割锯分解了,就造成了器物,造器物就是一种制作法则的产物了。所以说太朴一散则法立矣。可知这法,原是器的范畴。

在这一点上,立即触及到了中华文化的“尖端”问题,或也可谓之“核心”思想。

读书人皆知的两句话:“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出《易经·系辞上》),这就沟通了:道是精神——一种不可见的力量,器是可触可识的“东西”(物质、物件皆在内)了。所以老子说的那朴,就是《易》之所谓“道”。

由此可知,大涤子说的是:天地间,人的精神灵智里,本有绘画的一种“道”,那太朴最初时无所谓“法”;迨到人的灵智从质朴渐变向“器”时,种种之法就生出来了。法,已不再是道,只是器的事情了。

但大涤子所用的“一”字,虽然是个数目字,似乎又不止于这一层简单用意。盖在中华文化上,“一”本身就是一个“最原始的完整体”的涵义。比如“太乙”人们都知道,小说也有太乙真人。太乙是什么?就是太一,亦即最大的一,最古的整体——也就是太朴的本体了。《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知亿万繁衍,皆从“一”来。因此,“一画”不只是“一条横线”之义,也是“最原始最完整的线”的意思。

古时伏羲氏始创八卦,叫做“画卦”,而那画的也正是横线。大概伏羲开始时,只发明了这个伟大的一画,后来为了分辨阴阳,才又创出了一个“”线——这并非表示阴是“中断”的,只是表明此一中又分出来的第二条。于是乃以专表阳,“”专表阴了。伏羲的卦,不管阴阳,都是横线,可证“画”的本来即如此,垂直的线则是晚生的了。

中华文化最重这个,这恰巧也就是用横画代表了。所以大涤子的论点:不过只是一个而已。

因此,既不得不讲“法”,又不愿离开那“道”太远,不致离本失源太甚——这就是大涤子的一段最大的“心事”。

他参悟的结果,是提出了“一画”之法。

在此,我先插一句话:从大文化的比较上讲,中华文化精神与思维方向是重道尊朴;西方文化是重器求散。此一总义,万变不离其宗,文学艺术,概莫能外。故必须首先认明。若通此义,其余不待一一繁辞,俱能迎刃而解。

法于何立?立于一画。

要想懂这一“画”之法,先须明白“画”为何义。今行之“画”字为简字,本作“(畫)”,上边是“聿”,即笔的本字(筆,竹头后加而成),中间一“田”,下边一横。合看是用笔画线,本起于田地的画分疆界,(此画今又改用“划”了,“划”又是劃的简体),所以《说文》也说画即界的意思——界恰好也即是田地分划之义。此点并不难明。

但这“画”又有虚实之别。从实的讲,就是一条用笔画出来的线了。从虚的讲,有不落于笔墨之间的画(划)。譬如画分田界,不一定在地上画一条黑线。州界国界,也是同理。故画有实线,亦有虚线。小的界画施于田园,大的界画用于郡国。所以《左传》说:“茫茫禹迹,画为九州。”这种画九州的虚线可谓大极了。

由此可知,画又有分割义。譬如一张白纸,浑然皎然,什么也“分”不出;只用笔往上一画(划),立刻“判 ”明了上下或左右等等,此即分割义。

而随着这一分割,又会生出原来无有的许多意念、理解、认识等等理智活动。

这“画”,最初只是一条横直线,以后发展变化,种种不同,但基本是一画之工。在书法上,“画”专指“横画”,不指“竖画”——竖只叫做“直”。由此又可悟:竖永远须直,而“横”则可以变而为曲了。

在此,务须领会(想象):太初太朴之时,尚无这“一画”之存在;等到人类的先民,浑浑噩噩,大朴无华,忽一日发现发明出了用“笔”画成一条横线——令人视为极简单平常无所谓的事,而在那时,却是一个最极伟大的创造!

这个创造就是一切文化的开始。

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

此是大涤子为“一画”作解,观其所言,此一画的内涵丰富,并非简单的事了。《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可以参会。众有,即万物。“有”偏重指实,“象”则可包虚而言之,崇有重象,固与佛门教义不同,至此益明。(在我国思想史上“空”“有”二论争辩甚为激烈,今不详及。)

细味其言,此一画者,是太朴一气的第一番的表现。先民只能用一条横画表示之。但先民已体会到气是动的,横画似乎难表那种动的太初之气,于是将“一”变写为“”,既乙字是也。古篆日字,圆内一个小乙,如,似即表现那个气,气字的篆文作,似乎就加重表现那个“乙”(《列子》的“太易”,似即太一、太乙的又一写法,讲《易经》的提出的“易简”,那“简”也就是以一统万的重要意旨了)。

如此推衍,是否即符词义而得原旨,未易轻言自信,但有一点应不致误,即大涤子的“一画”,既为物象之本之根,这必然是指质素,而不指现象表象——然则,倘若将“一画”解为“绘画的最简单的线条”,显然离他本意甚远。这似乎在他下文的一大段中即有具体的说明。

见用于神,为神所用也,见有“受”义(如常言“见访”“见赠”,即受人之过访或惠赠也;今多误释为“被”,毫厘千里矣);但在此文,与下句“藏用”为对,则分明是“显现”之义(“见”“现”古本一字)。大涤子以为,一画之法,“神明”(造物、灵智)早已显示用之,而人类也具运用此法的潜在之智能,自己却未能意识得到,茫然莫晓——因此,我来首立此法,以示世人。他的“立法”,并非“制造”出什么新东西,而是首创了这个命题,讲说了这番道理。然而,他于此却正有自得自信自傲自尊之意念,这不但不必为之“讳言”,倒正是他为人之性情风度品格的实证。

方才所言之世人,其灵智不逮于高人如神者,故不能立此一画之法;能立者必属“见用于神”者,即如大涤子之流是也。此处下一“我”字,俗人以为太狂。而识者则知其见过于人,固宜当仁不让,而责无旁贷也。推推诿诿,谦谦虚虚,伪态也,大涤子不喜伪词,故直曰“乃自我立”。旧语有云:“文人相轻。”此亦皮相之言。盖文人之特高灵智者,原自超越俗世小儒迂子远甚,其自信自负,即有重己轻人之意,与世之轻薄狂妄、贬人扬己之辈自不可一概而论。然其识辨,微乎其微,是以常为世俗颠倒淹没耳。

以无法生有法,不得已而散朴也。

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

此乃回应开头“太朴一散而法自立矣”的总纲。大涤子虽然创立了一画之法,却念念难忘那个宝贵的“无法之太朴。”何也?盖子不离母,叶必归根。仁孝之心,宛然可掬。

这两句,以次句为尤其吃紧重要。

其所以“贯众法”的法,即新立的“一画”之法,价值何在?盖法之自立,已然是太朴的“散物”了,散而又散,遂有众法。而大涤子不以肆散无归为然。

当今的世界文化,西方喜“散”——其分析事物愈来愈细密,以至于到了惊人的地步!其结果,一方面精奇之极(科技成果),一方面支离破碎(精神境界)。这正是只见“散”而不知归的大弊,发展下去,足以毁灭大自然与人类本身。

是则大涤子立法而“念朴”之心,至可珍重也。

以一法贯众法者,惧法立而朴远,愈散愈纷,愈形而下而忘乎源本,则俗法魔道盛而夺大朴未远之真法矣。

是以以一贯众,实为不得已破朴立法之必要无上原则。观乎此,益知此“一”者,最上大法也,不通此,势必百条千条,法如牛毛,而去真愈远,去道益乖。

大涤子标此“一法”,即一画之法。此一画之法,殆暗对于谢赫之“六法”而不欲明言耳。

画家奉谢氏六法为圭臬,无敢曰否。大涤子独曰:有一已足,何待于六乎?

上文已言,西方文化重分重析,愈析愈细而不知返于总归。中华文化重在能析而不死于析。如中华医药学,能析之至也,如一病一药,必审虚实寒热表里升降补泄宣消燥湿缓烈……种种不同之性而对症下药,然而如人参最大功能曰大补元气,而不曰什么素、什么酸、什么基、什么氨……。西医所析虽极细琐,然不知辨人而审药,一律死规待之而已。中医非不知众法,而特重本元一气者,即此理也。是以中西文化之于“一”于“众”,认识各异,立法之际,精神固趋各异矣。

法者,不得已也。以法为万能,以法为至宝,则画艺死矣,以其去朴已千万里之遥,无一毫真气见于笔下矣。

夫画者,法之表也。

法是何物?本非实体,也无一个死“文本”(定出多少条,多少目……),如此,法靠什么表述表现之?曰画是也,自画可窥内有法在,而法实无形无迹也,是为其法异于“技”“术”之“法”也。但此处的“画”,似兼二义:一画之画也,又为自一画化众画而集成之“画(幅)”也。所以说是画为法之“表”。是则有表必有里,内外相应,表里相附,有画有法——方是真画。真画似表,而实亦里也。可见“一画”绝不同于随便一划的一个“线条”之谓。

流行本(《画语录》)此句作“夫画者,从于心者也,”与上下文义既不连贯,与前后句全然脱节,又类乎俗调常言,恐非大涤子原文,今不取。

山川人物之秀错,鸟兽草木之性情,池榭楼台之矩度,未能深入其理,曲尽其态,终未得一画之洪规也。

这一段专讲“一画”之不同于单一线条,而以“洪规”二字大笔点醒之。

洪规者何?大法则也。大法则所包何事?曰秀错,曰性情,曰矩度,即举凡万有万象的形色位置、秉赋气性、倚辅掩映的关系,都在此洪规之内,大法之间。(www.chuimin.cn)

注意秀错、性情、矩度虽分属三者,实则互通而咸备。比如凡物相都有性情,不分山川楼榭,不独鸟兽草木有性情也。识此方晓石涛文法。

注意“秀错”的眼目,尤其秀字的提出与“特写”,令人瞩目,须待下文再讲(错,犹言“交织”如绮绣,古有“绮错”一词)。

大涤子说,如对众有万物的理与态未能深入曲尽,则不算是已得一画之大法。可知一画之法不是只表皮毛浮面,实在入理尽态。在此,务宜善体其“理”字“态”字。理是无形的,态是有相的;但这“理”不是“逻辑推论”之类,“态”亦不是外貌妍媸。莫忘我们民族语文中的“神理”“神态”,那为何皆以“神”字领词?即此可悟:一画之法,总非摹描形状轮廊的幼稚“技法”,要害是须懂得万象各有其“神”以主宰其“形”,于是方能生“理”生“态”。后文第五章《笔墨》篇中满幅列叙山川万物百般变态而结以一语曰“尽其灵而足其神”,可以不必词费而晓然了。

行远登高,悉起肤寸。此一画,收尽鸿濛。之外,即亿万万笔墨,未有不始于此而终于此。惟听人之取法耳。

“肤寸”,肤也可写作“扶”,此乃古代以手度量的用语,以四指之所“测”曰肤(扶),以一指之所“案”(按)曰寸,合喻很小的“地位(面积)”。注家已引《左传》《战国策》,《秦策》有言“肤寸之地无得者”,最为易晓。“君子之道,辟(譬)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语见《中庸》(“四书”之一,旧日人人必读,故此语常用),是大涤子所取义也。《老子》亦言“九层之台起于累寸;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同。

他说:我这“一画”,好比行远登高的“起点”——然而这最小之地却又收尽了“宇宙洪荒”(《千字文》开篇第二句)。其意若曰:既是基本,又是充量;小乃蕴万画之源,大则苞二仪之象,真是众法之法,而一贯之道也。

“鸿濛”,是大涤子之“太朴”的变换,其义全同。《庄子·在宥》:“云将东游,过扶摇之枝,而运遇鸿濛。”司马彪注云:“鸿濛,自然之元气也。”(鸿濛似乎偏重于东方的元气,故古又谓为日出之处。本篇无此区分。)

与石涛同时而相交契的曹寅之名句:“茫茫鸿濛开,排荡万古愁。”其孙雪芹之曲词也说:“开辟鸿濛,谁为情种?”皆太古太朴之“洪荒状态”或“原始史期”也。

最要者,这段话又证明了我所说的大涤子虽立“一画”而实“念朴”的艺术思想。

惟听人之取法耳。亦即“藏用于人”“世人不知”“法由我立”的再次申说,中含感叹之音,俗士则充耳不闻罢了。

人能以一画具体而微,意明笔透,则腕不虚。

初识一画之法,能够意明笔透了,腕必不虚——虚是不沉著,不稳定,不准确,不厚实,其病为浮、为飘、为滑、为率,弊莫大焉。

是以欲腕不虚,须“深入其理”,而意乃明。是以随理之明,必能“曲尽其态”。若能尽态,其笔就达到“透明”的境地了。

“透”字极为要紧。透是“洞彻内外”,所以画之用笔能由外显内,又能自内达外。否则那就会乱,会浅,会模糊,会“瞎”。而世之犯此病者,在在可逢。

“则腕不虚”,流行本却作“腕不虚则画非是,画非是则腕不灵”,余意此不可取,恐非定本之文,盖若依此,就全相反了——变为不要沉著以至厚实,一味强调“虚”“灵”,其结果正是为浮、浅、飘、滑开启弊端。

腕不虚,动之以旋,润之以转,居之以旷。

或以为旋、转皆指腕的活动,是怕拘于“不虚”陷于板滞不活之故。我谓假使如此,大涤子未免过于婆婆妈妈了——谁不知腕是个转动的关节,习画之人连这也待教给,大涤子也竟以为这是待教之“诀”,岂不可疑可笑?而且,那与“居之以旷”怎么联在一起讲话?

拙见以为,这三句都是讲说“不虚”的内境,而非外动。腕之不虚,即有旋有转,有动有润,有居有旷,此为与“意明笔透”成为得心应手,是作画时的精神活动而非肢体“动作”。动,则气韵流行;润,则不枯不僵;旷,则不执不滞。三句总在一个“活”字;流动,润泽,都是生命的气脉容色的表象特征。旷,心无所“住”,方能领略山川万物的“荐灵”,而得以陶冶自我的情性。山川万物也是“活的”,故有神有灵,有情有性——与人一样,所以都是承接太朴而来,元气所生,艺家视之并无分别。

以上所说,不知能得大涤子的本意与否?因为腕既是“活动关节”,是人能晓,难道他还要教人腕要旋要转?必非如此一般常义可知。若再细究,旋、转分举,二者似同而实不尽同。如螺旋,是回旋运行;地之绕日,亦是旋行。地又“自转”,则转与旋已分,是本身“滚转”之义了。如以轮为喻,轴心为转,外围为旋;以轮之整体言之,它是转而非旋也。但大涤子在第二章《了法》即已点明了一个“乾旋坤转”的命题,盖宇宙天体之运行是一个巨大的旋,而地按东西方位而自旋则谓之转,二者有分。然则“动之以旋,润之以转”,即使真指“动作”,也非一般俗义,而是兼寓“天圆地方”的秘旨。因为他说腕、说笔、说墨,总不过是在讲一个“画”的理法,画有圆有方,这不指“曲”“折”之不同(那太浅显了),而是说笔法有方笔圆笔之别了。

再则,一个“润”字在此特异,令人瞩目。“动”若指笔,则“润”为指墨,“居”是指“心”(精神状态)。若如此,则是他以笔喻乾,以墨喻坤,墨借笔而“动”,笔借墨而“润”,心无障蔽,而画乃不板不枯,不隘不陋。

一言以蔽之,“腕不虚”是说腕也有“内容”,不是空洞无知的肢体。此“虚”乃“空洞”之虚,只与“实”对,而不与“空灵”混。如后章《运腕》之文曰,“腕若虚灵则画能折变”;“腕受虚则飞舞悠扬”,并非与本篇抵触相妨,善体而勿为字面拘缚,方可与大涤子“对话”。

出如截,入如揭,方圆直曲,上下左右,如水就深,如火炎上,自然而不容毫发强也。

“截”是断割,“揭”是峙立(本义为高举以昭示于人),“出”,在此为画之收,“入”在此为画之起,入犹言“起笔”“下笔”,出犹言“收笔”“住笔”。二语是比喻画的明快、挺快、峻利、遒举,也含有俗话说“干净利落”,不塌不懈(缓弱)的意味,这是笔画的最佳境界。学书习绘,此乃第一要义。

正因笔如截揭,所以“方圆直曲,上下左右”,意明笔透,恰如其分,毫发不爽——这也就是“理无不入,态无不尽”之功夫本领的表相。流行本却添上了什么“能圆能方”“能上能下”……岂非怪事?三岁儿童,一笔在手,也“能方能圆”、“能上能下”,难道要等待大涤子在此教了才会吗?真是不通之文!此是后世妄人窜入,今依写本剔除,以免鱼目相混,害人不浅。

须知,大涤子所讲,全属中华文化高层精神活动、形而上的大道至理,他根本不是讲“技法”。连方圆曲直上下左右都要讲“能”与不“能”,天大笑话!此下接的那些“左右齐平,凸凹突兀,断截横斜”云云,通通是形迹乃至以下之常识,绝不在他的层次之内。此为伪文,也是“鬼话”——倘若信以为真,那就要把石涛画论变成“透视几何学”了。岂不荒唐透顶哉!

用无不神,而法无不贯也;理无不入,而态无不尽也。

此四句,回映前文,总结全幅。他是说,若悟到做到意明笔透,腕内不虚,如截似揭,则画必意到笔达,不容毫发扭捏造作,自然恰到好处(“到位”“到家”,亦即“炉火纯青”的前夕),如此则一画当万画用(变化),一法可贯众法,明矣。

“神”是人的造诣火候,几乎类于“造化”之功,无以形容,乃谓之“神”。杜少陵“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又云“诗成若有神”;俗语“神来之笔”,皆通一理,而不玄虚。讲到此间,文义即将结束了——可谁料却又被妄人窜入一段伪文劣句:

信手一挥,山川、人物、鸟兽、草木、池榭、楼台,取形用势,写生揣意,运情摹景;显露隐含,人不见其画之成,画不违其心之用。

这真是满纸胡乱凑文句,全非大涤子的词语与义理。从古人为文的道理规律而言,绝不能再说什么废话了;从文理文义而言,更是一派胡言乱语,陈意腐词。什么“信手一挥”,害人不浅,流弊无穷!石涛本人作画,也绝非“信手一挥”的事情。什么叫“揣意”?什么叫“运情”?不成话语。临了又冒出一个“摹景”。如此俗陋之语,加之于大涤子,可发一笑,也可为一哭。此等“杂质”,皆依新出的手写本,一扫而剔尽之。

盖自太朴散,而一画之法立;一画之法立,而万物著矣。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岂虚语哉。

到此,一章之旨显而文成,其词笔亦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应:他在篇末,特又重言太朴散而始有法的要义。我在开头即已揭明:太朴既散,原本所散皆是“器”耳,画亦不例外。朴与画已先构成“矛盾”,而此一“矛盾”在大涤子心中引起巨大波澜,经过数十年思索参悟,方知画虽是“器”,却宜溯本追源而依于朴,方可望为上品,否则必落于俗陋之境。

是以大涤子画论的核心精义可以说成是“念朴”。朴为画母,故在他心中,念朴亦即恋母之情,重本之理。一切新生,皆出母体;无母之子,乃是借物,又何新生之可言?此一点,对艺术家来说,至关紧要。

大涤子的“画”的思想感情,也就是关于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的敞露襟怀的讲演。他讲的既是形而上的大道至理,其中万万不容羼入任何杂质伪窜,欺世误人。

小结:

大涤子撰此《画谱》,以此名自题,“名从主人”,故我于讲解文中也以此称称之,示敬也。《画谱》之命题,似乎隐然与唐贤孙过庭的《书谱》抗礼分辉,我看也是当得起的。

大涤子明白提出以一法贯众法,又似乎隐然针对南朝谢赫的“六法”而立言,至少也是以谢为主,包括后世诸家。

谢氏“六法”宝贵无比,千古不朽之中华艺论也,岂能妄自轻蔑,辄加抑贬?其实他并无此意,然则何必于“六法”之后又追立这个“一法”?盖缘大涤子眼见身经,天下万事一趋于“散”于“器”,大弊深沉,而“散”“器”对于艺事之祸害尤其巨大酷烈。因此他“念朴”“恋母”,思有以挽还少许(不是完全复朴,那一不可能,二是从根本上消灭了艺术,自陷于更大的“矛盾”)。我们中华人,对此应当深思而猛警,我们的艺术今日如何?已然“散”“器”到何种程度?还有多少“朴”的气息可以捕捉感受?大涤子之论,还有无意义价值?此为第一无上重要课题。

我此际执笔为文,想起今日上午阅报,说联合国专家发文宣示,人类已面临十大灾难,提法惊人;稍一浏览,便觉此十大灾难者(环境、空气、海洋、森林、土地、气候……),几乎全部是“器”的发展进步而带来的严重后果。“器科学”是如此,那么“器艺术”又是相应地到了哪个“境界”?能为人类精神天地增美造福、延年益寿吗?此愧未知。只是联想,大涤子不是傻瓜,他深明哲理世情,却出来演讲这个“一画”之论,何也?他连谢赫的“六法”也嫌分得太“散”了——也有向“器”倾斜的“危险”!防微杜渐,警惕末流,有大苦心,有大慈怀也。

大涤子不是空言者、高调家,他无一笔无一幅不在实践——或说在“实验”他的见解主张。试观他的山水画,幅幅奇,张张变,一片苍苍莽莽,朴茂淋漓,流动着氤氲的元气;反观他家之作,相形之下,都薄气了,浅弱了——乃至有点儿俗陋味了。

他本身作了“人证”“物证”,此境应有能有,并非托诸空言,只成高论,可望不可及——甚至误以为玄言禅语,蜃楼海市。那恐怕错了。

他的“一画”何指?亦实亦虚。说是“线”,也不能算错,但绝非尺子、圆规画出来的,勾轮廓图样、标升降曲线的那种“几何线迹”。这“画”不是死的,不是空的;有生命,有内涵,有骨肉血脉,更有气韵丰神。这“线”本身就是艺术,就是美,不是什么“手段”“技术”。

君如不信此言,倘能体会体会中华书法,那写字的“笔画”是怎么回事,就许能有悟处与“入处”了。这“画”是线非线,内容十分丰富。一般人的理解认识,一下子“死”在一个“线条”这名词上,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怎么读懂他的“一画章”呢?

从“玄理”到“实指”,本章终于提出了一个“腕”字。这可有“抓拿”了——于是又大参“腕”字的奥妙。

殊不知,见了一个“腕”,同样不可“死”在它身上。此又是腕非腕——即义不止于那一点肢体部位的实义狭义。大涤子的意思,欲人晓悟:一画变百画,理是一致的,此“线”表出来的是“意明笔透”的内涵——这才叫“画”!而“意”何从变成“笔”的?“桥梁”何在?就落在“腕”上了。“腕”是个艺术精神活动的“过渡”“环节”(当然也可称“关节”)。所以“理无不入,态无不尽”的那“画”,怎么出来的?靠“腕”。这“腕”方是画艺的真本领之所在,这是个艺术腕,而不是生理腕。

同理,说笔说墨,并不单指那具体的东西或“工具”,中华艺论大师不是这么死笨的意思。

本章有几个关键句:

法立于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

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

盖自太朴散,而一画之法立,一画之法立,而万物著矣。

联串而读,意义分明:一画之法即生于太朴,所以才可为众有万象之根本——若此一画仅仅是条“道道儿”,那它如何能是万物的根本?岂不荒唐可嗤?说是一画之法立而万物著,这个“著”可非同小可。因为几千年来,无数画家,什么都画了,怎么万物还不“著”(显明)?为何非待这一画之法立才算能“著”呢?请君思之再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