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永字八法:书法艺术讲义》:揭示藏锋真谛

《永字八法:书法艺术讲义》:揭示藏锋真谛

【摘要】:(十四)“藏锋”欲解藏锋,须识“锥画沙”这一带有“权威性”的书法古喻的精微窍要。上举数例中之末一例,用来证明“沙”义,尤为确切。至此,方可确解“锥画沙”这一重要典故。我解完了这个“沙”,方能讲清“锥画沙”——而这与“藏锋”又有何涉也就迎刃而解了。乃悟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著。本节先只是提出:这方是“藏锋”命题的确据的真谛的解说。

(十四)“藏锋”

欲解藏锋,须识“锥画沙”这一带有“权威性”的书法古喻的精微窍要。

古人将笔比为尖锥,上文已讲,但这儿的比喻中的“锥”,却只指一个尖物,不必定非铁锥子不可。沙,是平净而湿润的土地,与细沙(砂)粒毫不相干。

未入“正题”,先须提醒一个与书法无关,却与诗词紧联的汉字音韵课题——

汉字的最大特点是单音而分四声——平、上(shǎng)、去、入。音律要求四声平仄不可移时,须以声异而义同(或义近可替代)的字通融变换。如“黑”,入声属仄,需要用平声时则以“玄”字代之——甚至可以“青”字代之(如“青鞋”“青衣”……),以“苍”字代之(如“苍头”“苍颜”),同理,如“草”乃上声属仄,需要用平声时,则以“莎”“芜”等字代之。此种例子在诗文中时时可见,而昧于音者绝不悟此为何故。

因此,“土”“地”二字,一上一去,皆属仄声,而必须平以代之之时,又有何字可寻呢?

曰:川;曰:沙。

关于“川”,人人一见皆知是水是河流;殊不知它常指“地”而言。这一义,连注诗的也常闹笑话,把“一川”注成“一条河”。

川,即平土之义,故又曰“平川”,又曰“川原”——连戏词中也时常听到“将银放在地平川”(《武家坡》)之类的话。百姓口语还有一句“一马平川”的说法。若都“注解”为“河流”,岂不乱了套?

至于“沙”,例子也多得是:如琴曲有《雁落平沙》;如宋词有“新晴细履平沙”;如唐诗“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皆是佳例。

上举数例中之末一例,用来证明“沙”义,尤为确切。盖二句连文,寒水即指(今南京)秦淮河,临河皆歌舞酒楼,波间画舫,为世所盛称;这儿的酒家既在河边,是为“平沙”之例证。(不然酒家岂有筑楼于“散沙”松土之上的道理?)(www.chuimin.cn)

此诗乃“小杜”牧之的名句。他的另一首为人传诵的“折戟沉沙铁未销”,那“沙”恰恰也就是水间的泥土之义。

然后,再证以苏东坡的一处诗篇自注,他说:“吴中谓水中可田之地为沙。”这就再无疑问了。

至此,方可确解“锥画沙”这一重要典故。

我解完了这个“沙”,方能讲清“锥画沙”——而这与“藏锋”又有何涉也就迎刃而解了。

原来,书法史早有一份宝贵的文献,是梁武帝与陶宏景二人书札往还,专为讨论书法之事,因此留有十二条要义。及至唐末,忽有一人,假托颜真卿拜问张长史(旭)书法奥秘的一份《张长史书法十二意》,其内容实即梁代君臣讨论的旨义,其中一条说道:

敢问执笔之理,可得闻乎?长史曰:予传笔法,得之老舅彦远,曰:吾昔学书,虽功深,奈何迹不至殊妙。后闻于褚河南曰:“用笔当须如印泥、画沙。”思之而不悟。后于江岛,遇见沙地,平净令人意悦欲书,乃偶以利锋画之,劲险之状,明利媚好。乃悟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著。当其用笔,常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真草用笔,悉如画沙,则其道至矣。……

这一段话,我可以比之为“书法上的圣经”。其他万语千言,皆须从此联系参会,以求真解。我这话是至诚至恳向学书者尤其年轻一代爱书者讲的。

至于已经成名的书法家,他们对此领会如何,其所造诣是否遵循此一精言要义,是否具有古人所指明的那种殊妙的艺术境界?我不敢妄评——须由书者自揆与历史检验的公评了。

本节先只是提出:这方是“藏锋”命题的确据的真谛的解说。馀俟下文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