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犍为文学是汉武帝时人,其所注《尔雅》是目前所知道的《尔雅》注家中的最早的一家。这说明犍为文学的注本在唐代以前已经不见流传。另一种认为是官名,即此人先担任犍为郡文学卒史,后又待诏而为舍人。有人认为姓郭,证据是《文选·羽猎赋》注。清代朱彝尊《经义考》中曾辑录了一些犍为文学《尔雅注》佚文。朱彝尊《经义考》中辑录了一些樊光的注文。......
2024-01-09
郭璞以后,清代以前,注释《尔雅》的,尚有不少,现分别介绍如下。
1.沈旋
《隋书·经籍志》载:“《集注尔雅》十卷,梁黄门郎沈琁注。”
《经典释文序录》云:“梁有沈旋(约之子)集众家之注。”
《旧唐书·经籍志》载:“《集注尔雅》十卷,沈璇注。”
《南史·沈旋传》:“约子琁,字士规,集注《迩言》行于世。”这里的《迩言》显然指的《尔雅》,吴承仕曾加以考证:“‘迩言’二字当为‘尔雅’之讹。盖旧来所称集注不出二途:一集众家之义,如何注《论语》;一附合经传,如杜解《春秋左氏》。使沈旋为《迩言》作解,子赞父业,固情理之常;若为作集注,则事所无有。盖隐侯非姬、孔之圣,《迩言》无经艺之尊,本是笔语,何待训说?既不立学,何有徒众?其子又安所得众家之义而集之也?况旋注《尔雅》明见著录,诸书所引文义甚显,则‘迩言’,为‘尔雅’之误,事在不疑。”【43】
陆德明《尔雅音义》中,曾在许多地方引用了沈旋的注音,则沈注《尔雅》,兼注字音。沈旋曾经怀疑樊光没有注过《尔雅》,以至后来学者引用樊光注时不称樊光,而称“某氏”,可见沈氏《集注尔雅》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2.孙炎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一小学类载:“旧有孙炎《尔雅疏》。”
《宋史·艺文志》载:“孙炎《尔雅疏》十卷。”
清谢启昆《小学考》卷二:“今本孙氏(炎)《尔雅正义》一卷,存。”
这里提到的孙炎是五代时人,与魏代的孙炎(叔然)不是一个人。晋武帝名为司马炎,魏代的孙炎因避讳而改称其字,如《郭注》和《三国志·王肃传》都称“孙叔然”。唐会昌后,唐武帝李炎在位,俗间孙炎不避讳,而唐代的目录又没记载,所以可以断定孙炎为五代时人。《尔雅疏》早已亡佚,清代吴骞曾辑有《尔雅正义》一卷,收入《拜经楼丛书》中,有1922年博古斋刻本。吴骞在其所辑《尔雅正义》序中说:“《埤雅》每引其说,必曰孙炎《正义》,或曰孙炎《尔雅正义》。”邢昺《尔雅疏序》说:“其为义疏者,俗间有孙炎、高琏,浅近俗儒,不经师匠。”但《邢疏》却屡引孙说,则邢氏所引,不是五代时即俗间的孙炎,而是魏代的孙叔然了。陆德明喜采俗说,所以《尔雅音义》中也多有摘录孙炎《尔雅正义》的文字。(www.chuimin.cn)
3.毋昭裔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小学类载:“《尔雅音略》三卷。”晁氏提要云:“蜀毋昭裔撰。《尔雅》旧有释智骞及陆朗《释文》。昭裔以一字有两音或三音,后生疑于呼读,今释其文义最明者为定。”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也载有毋氏《尔雅音略》三卷,并注明亡佚。后来有人怀疑《尔雅音图》中的注音就是毋氏《尔雅音略》的内容。
4.陆佃
《宋史·艺文志》载:“陆佃《尔雅新义》二十卷。”谢启昆《小学考》著录书名为《尔雅音义》,误。陆佃,字农师,越州山阴人,曾从王安石问学。陆佃在《尔雅新义》自序中说:“万物,汝故有之,是书能为尔正,非能与尔以其所无也。名之曰《尔雅》,以此。庄子曰,中无主而不止,外无正而不行。旧说此书始于周公,以教成王,子夏因而广之。虽不可考,然非若周公、子夏不能为也。故予每尽心焉,虽其微言奥旨有不能尽,然不得为不知者也。岂天之将兴是书,以予赞其始。譬如绘画,我为发其精神,后之涉此者致曲焉,虽使璞拥篲清道,跂望尘躅可也。”真有点大言不惭。宋代的陈振孙已讥其虚妄,比为“戏笑之语”,称之为“玩物丧志”之作。清代的学者也对《尔雅新义》不以为然。如江藩《汉学师承记》称:“余古农撰《注雅别抄》专攻是书及《埤雅》,及蔡卞《毛诗名物解》等书,就正于惠松厓,松厓曰:陆佃、蔡卞,乃安石新学,人知其非,不足辩。”但此书也有可取之处,如清阮元、孙志祖认为陆佃所据经文,犹是北宋善本。
明焦竑《国史经籍志》载陆佃有《尔雅贯义》一书,谢启昆怀疑此书就是《尔雅新义》,误分为两书。
关于《尔雅新义》的卷数,有十八卷和二十卷之分。陈振孙认为:“倾在南城传写,凡十八卷,其曾孙子遹刻于严州为二十卷。”清宋大樽认为:“此书当依陈氏写本为十八卷,盖系农师手定。其曾孙所刻二十卷,当是后来分析欲凑成数故也。何以见之?《汉志》《尔雅》本三卷,《邢疏》虽分十卷(俗本十一卷亦非,原次尝见宋椠,板十卷),而不改并其上中下原次。乃《新义》卷第六以《释宫》(卷中)前半篇并合《释亲》(卷上)之后,《释宫》后半篇又分为卷七,此分析之迹未泯者也。余亦牵上搭下,散碎无一完篇。今据陈写卷数重为编定,而著论于此以明所本云。”【44】
5.郑樵
郑樵是宋代著名的史学家和目录学家。《宋史·艺文志》载:郑樵《尔雅注》三卷。宋代以后,汉学日衰,雅学废坠,郑樵的《尔雅注》在当时还算是一部有所见解的《尔雅》注本。《四库全书总目》对此书得失评价比较全面,其提要说:“南宋诸儒,大抵崇义理而疏考证,故樵以博洽傲睨一时。遂至肆作聪明,诋毛郑。其《诗辨妄》一书,开数百年杜撰说经之捷径,为通儒之所深非。惟作是书,乃通其所可通,阙其所不可通。文似简略,而绝无穿凿附会之失,于说《尔雅》家为善本。”并认为郑樵《尔雅注》序跋中间驳正旧文处“皆极精确”。同时,对郑樵疏失之处也提出了批评:“‘惟鱼枕谓之丁条’,牵引假借,以就其《六书略》之说,又坚执作《尔雅》者江南人,凡郭璞所云蜀语、河中语者,悉驳辨之。是则偏僻之过,习气犹未尽除。”这些批评都是比较公正的。
郑樵对《尔雅》的著作体例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其《尔雅注》自序云:“《尔雅》训释六经,极有条理,然只是一家之见,又多徇于理而不达乎情状。故其所释六经者,六经本义,未必皆然。”又,《尔雅注》后序云:“一字本一言,一言本一义,饘自饘,餬自餬,不得谓餬为饘;讯自讯,言自言,不得谓讯为言;自,袍自袍,不得谓袍为;衮自衮,黻自黻,不得谓衮为黻。不独此也,大抵动以十数言而总一义。今举此四条,亦可知其味于言理。《释言》:‘峨峨,祭也。’《释训》:‘丁丁嘤嘤,相切直也。’举此二条,亦可知其不达物之情状。”《尔雅》虽非出自一人之手,但其有较系统的发凡起例,整部书有其完整的逻辑网架,郑樵不达于此,所以有这样的讥评,而《四库全书总目》也没能详加考证,为郑樵之言所左右,也是一个失误。
除以上所举五家外,据《经典释文序录》及《小学考》等书所载,尚有南朝陈施亁的《尔雅音》,南朝陈谢峤的《尔雅音》,南朝陈顾野王的《尔雅音》,唐裴瑜的《尔雅注》五卷,宋高琏的《尔雅疏》七卷,宋释智骞的《尔雅音》二卷,宋孙奭(shì)的《尔雅释文》一卷,宋王雱(Pāng)的《尔雅》,宋无名氏的《尔雅音训》二卷,宋无名氏的《互注尔雅贯类》一卷,宋无名氏的《尔雅兼义》十卷,宋无名氏的《尔雅发题》一卷,宋潘翼的《尔雅释》,宋罗愿的《尔雅翼》三十二卷,元胡炳文的《尔雅韵语》,明薛敬之的《尔雅便音》,明罗日褧的《尔雅余》八卷等等,这些书大都已经亡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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