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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伦理学:移植受体选择的伦理应用

【摘要】:受体的选择究其实质是使有限的医疗资源体现出最大程度的公平,但其具体的原则和标准、伦理学依据的确定是有限卫生资源分配方面的巨大伦理难题。我国器官移植的受体选择原则,目前一般由各医院掌握,主要依据适应证和禁忌证、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排队顺序等,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急需进一步改进。

人体器官是一种稀有的资源,器官移植中存在供小于求的巨大矛盾使医生面临着进行受体选择的伦理难题,即在供体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当多位病人等待同一供体的时候,供体应优先供给谁?虽然病情重的病人亟待更快进行器官移植术,但其移植的成功率可能比病情轻者大幅度降低,一旦手术失败,稀缺的待移植器官也就被浪费,而病情较轻者在继续的等待中极可能病情持续恶化。此外,当一个已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者和一个普通人,一个有钱人与一个需捐助才能行移植手术的病人,在同时等待一个器官供体时,应选择谁为受体?都是器官移植中已经涉及但又未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受体的选择究其实质是使有限的医疗资源体现出最大程度的公平,但其具体的原则和标准、伦理学依据的确定是有限卫生资源分配方面的巨大伦理难题。

受体的选择应采取综合应用的原则,主要应考虑受体选择的医学标准和原则,同时也要依据国家或社会通行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还需要视受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病人的配合治疗能力、社会应付能力、经济支付能力、社会支持能力等社会因素。目前常采用三方面的原则:

1.医学原则 医学原则是首先要考虑的,即由医务人员应根据医学发展的水平、自身的技能所能达到的标准进行判断。在器官移植前,必须对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明确合适的适应证与禁忌证,确定移植术后可能获得的医学结果;同时对供体、待移植者的血缘亲疏、心理素质状况、可能导致的并发症的可能性大小、病人全身抗体相对的强弱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医学原则体现了“需要决定一切”的、最基础的公平原则。

2.伦理学原则 伦理学原则的运用其实质是一个社会标准问题,是在依据了医学标准仍无法确定受者的情况下才使用的次一级标准,可以参照的伦理学标准较多,如对社会贡献大的人一般认为理应得到更多报偿,即照顾性原则;应该考虑受者未来的社会价值问题,即前瞻性原则;应该考虑病人与治疗有关的日常生活条件问题,如病人的家庭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病人对他周围人的重要性、社会支持能力等。(www.chuimin.cn)

3.随机性原则 随机性原则究其本质是一种补充标准,是指在依据了上述原则仍不能确定受者的情况下,应根据一种随机的先后次序来加以选择的原则。

功利主义的观点判断,病例的选择应首要着眼于科学发展及技术成功的因素。若从人道主义观点分析,则应完全依据医学标准来选择移植对象,用非医学因素挑选受体则被认为不符合公平原则。

我国器官移植的受体选择原则,目前一般由各医院掌握,主要依据适应证和禁忌证、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排队顺序等,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急需进一步改进。美国医院伦理委员会已制订了合理分配卫生资源的若干准则,可作为受体选择及器官分配决定性参考依据:①照顾性原则,即照顾病人过去的社会贡献;②前瞻性原则,即考虑病人未来对社会的作用;③家庭角色原则,即重视病人在家庭中的地位;④科研价值原则,即有较大科研价值者优先于一般病人;⑤余年寿命原则,即考虑病人生命再生期的长短及质量。此外,还有广为采用的中性原则,即排队原则。这些原则均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可供我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