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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记忆:难忘的三大合同谈判

【摘要】:三大合同、贷款谈判像一副重担压在合营公司和中国银行肩上。这是整个工程的脊梁合同。三大合同谈判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阶段进行。合营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首的谈判委员会,组建由潘燕生、姬达、昝云龙、蔡孝颐及中外、港方人士参加的实力雄厚的谈判代表团。并分别制定了每个合同谈判的方针和目标。重大不符合项要事先报告业主,如何处理要经业主批准。

1984年、1985年的日日夜夜,充满了紧张、艰辛、烦恼和欢乐。三大合同、贷款谈判像一副重担压在合营公司和中国银行肩上。他们谈判的对手都是经验丰富的西方大企业和财团。一个是法国电力公司(EDF),一个是法国法马通原子能公司(FRA),另一个是英国通用电气公司(GEC),还有英、法两国政府的贷款代表。将由他们承担整个核电站工程的总体设计、提供核岛、常规岛全套设备和工程技术服务及贷款。

广东核电站工程如果采用交钥匙方式,可能一切比较简单,只要规定最后核电站交付使用的条件、交付的范围和配套设施项目就行了,把一切交给承包商,当甩手掌柜。但广东核电站一开始定下的建设方针是以自己为主管理,目的是学习西方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学习先进技术。因此,大亚湾核电站的一大特点就是以我为主,中外专家共同管理;合同多,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

人们常说的三大主合同,包括核岛设备供应合同,常规岛设备供应合同和工程服务合同。后来又谈了核燃料供应合同。这是整个工程的脊梁合同。三大合同谈判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阶段进行。

广东核电站的技术谈判从1984年正式开始,整整谈了一年,到1985年5月基本结束,接着进行商务谈判和价格谈判。1985年10月,中、法、英三方谈判代表团会聚北京,进行最后的价格“攻坚战”。

谈判的成功与否,再一次决定着大亚湾核电站的命运。

成败攸关,一诺千金。合营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首的谈判委员会,组建由潘燕生、姬达、昝云龙、蔡孝颐及中外、港方人士参加的实力雄厚的谈判代表团。并分别制定了每个合同谈判的方针和目标。

——回忆之一

现任工程部顾问的高级工程师沈俊雄,在回忆那段往事时,仍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激情。他额头上的道道皱纹,蕴藏着几十年从事核事业的智慧和经验。他原是核工业部二院的副总工程师,1952年同济大学毕业,之后留学苏联学电气。1955年,周总理指示钱三强组建中国原子能研究所,他被选中,参加过我国第一代重水堆的建设和运行,游泳池堆和高通量堆的研究和设计工作。

沈俊雄是核岛合同技术谈判的负责人。技术谈判的主要内容有技术附件的供应范围、设备和系统性能质量保证、工厂监造、厂址数据和技术要求、交货进度、性能实验、各种选项等等。根据承包商的投标建议书,业主分别向核岛、常规岛的供应商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光核岛就提出700多个问题。然后,双方用传真逐个回答问题。当主要疑问基本清楚后,谈判的帷幕随之拉开。

1984年6月19日。香港中电工程部办公室。法马通核岛技术谈判组由夏巴诺组长带队。这位40多岁的法国专家,个头不高,英语讲得不错,彬彬彬有礼,一派绅士风度。

“第一轮谈判进行了20天,那只是就双方一致的结论性意见草签,或由法马通就某些问题作出书面补充。”沈俊雄说:“难题还在后面哩。”

广东地处亚热带,平均气温高,但在夏天最高气温时,从书本查出的相对湿度只有67%。法马通认为,湿度没有特殊要求,原设计已能满足。但他们并不了解广东最大湿度在春季,气温23~24℃时,湿度可达100%。经谈判后,法马通在厂址数据中专门加注:选择对湿度敏感的设备和过滤芯体材料时,要考虑100%的湿度。

如何处理设备加工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双方曾就此发生过严重分歧。法马通主张他们自行解决,然后给业主一个汇总表就算完事。业主说:不行。重大不符合项要事先报告业主,如何处理要经业主批准。他们认为不可能,你在中国,我在法国,通知你能马上来吗?业主说:合营公司在巴黎有代表处,代表未及时表态或赶到现场,供应商可以先行处理,但业主保留发言权,如果认为处理不当,业主有权拒收设备。经过友好地争论,法马通终于接受了业主的意见,并制定了处理不符合项的详细规定。(www.chuimin.cn)

广东核电合营公司核岛技术谈判首席代表沈俊雄说:“我认为详细研究法马通供应核岛设备的完整性,是技术谈判的首要问题。”但是,他又补充说:“即使当时认识到这一点,因为没有经验,不知道完整性究竟要达到什么程度,所以难免顾此失彼。比如,主管道的焊接试样,在合同谈判中没有明确。就是安装主管道正式焊接前,必须用与母材完全相符的材料进行试焊。这件事,在合同执行后才发现,提出合同变更,我们只好另付一笔钱。”谈到这里,沈俊雄的脸上显露出一副遗憾的表情。

——回忆之二

最初负责主谈三大合同之一——工程服务(PS)合同的工程部顾问、高级工程师陈济东。他的办公桌旁,靠墙而立的书架上,摆满了一册册装订整齐的资料。记载着1984—1985年工程服务合同谈判的数据、简报、总结、计划。

为什么要选择法国电力公司(EDF,以下依此简称)为工程服务对象呢?陈济东回忆说:当时许多人认为核岛设备买了法国的,常规岛设备买了英国的,顾问公司最好请美国的。因为美国的几家大顾问公司有在国外建造核电站的丰富经验。然而,当时我国尚未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与美国尚未签定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议,只有法国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因此,除了法国以外,别无选择。

EDF是法国的国营企业,相当于法国的电力部。在法国,它是核电站的业主,当时已主持建造了34座90万千瓦核电机组和十几座130万千瓦核电机组。它有工程现场管理、运行管理的反馈经验。EDF基建局长在1983年初访问中国时,自我介绍说:EDF是世界上建设核电站最多的电力公司,融运行机制设计于一体,最有资格为广东核电站的顾问公司。1983年5月,中国水电部代表团访法,考察了EDF机构和核电站之后,决定由EDF为广东核电站工程提供服务。

工程服务合同谈判的主要核心是要明确:谁是核电站建设中的技术总负责。这项原则是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在1984年10月5日听取筹建办汇报时确定的,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业主始终抓住这个纲,力求在合同文本中贯彻这个原则。

每当服务合同谈判进入责任划分时,EDF总要为自己筑起许多保护的围墙,力图把责任较多地推给业主或其他合同方,声称核电站的设备不是他们供应的,核电站的施工安装不是他们组织的等等。在工程管理的顾问服务时,EDF坚持它对业主在管理上的支援,是通过派遣它的人员到合营公司与中方人员一道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在业主负责和领导下进行的,EDF在与第三方的关系中只是业主的代理人,因而决不牵涉EDF的责任问题。

合营公司认为EDF应该作为一个单位对广东核电站的建设负责,如果由于工作上的差错造成危害,EDF应该作为一个技术总负责单位来进行处理。双方在这点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业主代表坚持和表达了这个意愿,对方同意待研究后答复。

1984年10月20日,EDF向业主代表提交了四种随包方案,其中一个方案是EDF作为技术总负责的方案。在此基础上,经过几次讨论,形成了最后的合同文本。

工程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总体设计、设计审查、工程管理、全厂辅助设备采购、土建安装招标文件和技术评标、设备监造催交、运行人员培训、调试启动等内容。

服务合同谈判艰巨而又细致。陈济东回忆说:“我原在水电部工作,搞了30多年的火电设计,对火电站的主要关键技术设备了如指掌,但与法国人进行合同谈判还是头一回。因此在谈判时注意了组织力量,尽力发挥集体智慧,力求保障业主的利益。”

现在,服务合同已经执行3年了,情况基本是好的。各方面的工作能按合同要求进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展。但也陆续暴露出某些缺陷,主要是如何发挥中方人员的力量等。现在,随着工程的进展,他们正着手总结经验,探讨得失,以利今后的对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