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艺术美的理念与理想-《美学(第1卷)》一书的探索

艺术美的理念与理想-《美学(第1卷)》一书的探索

【摘要】:就这个意义来说,艺术作品的表现愈优美,它的内容和思想也就具有愈深刻的内在真实。只有在最高的艺术里,理念和表现才是真正互相符合的,这就是说,用来表现理念的形象本身就是绝对真实的形象,因为它所表现的理念内容本身也是真实的内容。从此可知,只有真正具体的理念才能产生真正的形象,这两方面的符合就是理想。

关于第一第二两部分,为着便于了解下文,我们首先就要提醒一个事实:就艺术美来说的理念并不是专就理念本身来说的理念,即不是在哲学逻辑里作为绝对来了解的那种理念,而是化为符合现实的具体形象,而且与现实结合成为直接的妥帖的统一体的那种理念。因为就理念本身来说的理念虽是自在自为的真实,但是还只是有普遍性,而尚未化为具体对象的真实;作为艺术美的理念却不然,它一方面具有明确的定性,在本质上成为个别的现实,另一方面它也是现实的一种个别表现,具有一种定性,使它本身在本质上正好显现这理念。这就等于提出这样一个要求:理念和它的表现,即它的具体现实,应该配合得彼此完全符合。按照这样理解,理念就是符合理念本质而现为具体形象的现实,这种理念就是理想(106)。这种符合首先可能很形式地了解成为这样的意思:理念不拘哪一个都行,只要现实的形象(也不拘哪一个都行)恰好表现这个既定的理念,那就算是符合。如果是这样,理想所要求的真实就会与单纯的正确相混,所谓单纯的正确是指用适当的方式把任何意义内容表现出来,一看到形象就可以直接找到它的意义。理想是不能这样了解的。因为任何内容都可以按照它的本质的标准很适当地表现出来,但不因此就配称为理想的艺术美。比起理想美,这种情形就连在表现方面也显得有缺陷。关于这一点,我们先要提到一个到将来才能证明的道理:艺术作品的缺陷并不总是可以单归咎于主体方面的技巧不熟练,形式的缺陷总是起于内容的缺陷。例如中国、印度、埃及各民族的艺术形象,例如神像和偶像,都是无形式的,或是形式虽明确而却丑陋不真实,他们都不能达到真正的美,因为他们的神话观念,他们的艺术作品的内容和思想本身仍然是不明确的,或是虽明确而却低劣,不是本身就是绝对的内容。就这个意义来说,艺术作品的表现愈优美,它的内容和思想也就具有愈深刻的内在真实。在考虑这一点时,我们不应只想到按照当前外在现实来掌握自然形状和摹仿自然形状所表现的技巧熟练的程度。因为在某些发展阶段的艺术意识和艺术表现里,对自然形状的歪曲和损坏并不是无意的,并不是由于技巧的生疏和不熟练,而是由于故意的改变,这种改变是由意识里面的内容所要求和决定的。从这个观点来看,一种艺术尽管就它的既定的范围来说,在技巧等方面是十分完善的,而作为艺术,它仍然可以是不完善的,如果拿艺术概念本身和理想来衡量它,它仍然是有缺陷的。只有在最高的艺术里,理念和表现才是真正互相符合的,这就是说,用来表现理念的形象本身就是绝对真实的形象,因为它所表现的理念内容本身也是真实的内容。前已提过,这个原则还包含一个附带的结论:理念必须在它本身而且通过它本身被界定为具体的整体,因而它本身就具有由理念化为特殊个体和确定为外在现象这个过程所依据的原则和标准。例如基督教的想象只能把神表现为人的形状和人的心灵面貌,因为神自身在基督教里是完全作为心灵来认识的。具有定性好像是使理念显现为形象的桥梁。只要这种定性不是起于理念本身的整体,只要理念不是作为能使自己具有定性和把自己化为特殊事物的东西来了解的,这种理念就还是抽象的,就还不是从它本身而是从本身以外得到它的定性,也就是从本身以外得到一个原则,去决定某种显现方式对它才是唯一适合的。因此,如果理念还是抽象的,它的形象也就还不是由它决定的,而是外来的。本身具体的理念却不如此,它本身就已包含它采取什么显现方式所依据的原则,因此它本身就是使自己显现为自由形象的过程。从此可知,只有真正具体的理念才能产生真正的形象,这两方面的符合就是理想。(107)(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