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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人类活动的美学产物

【摘要】:艺术作品不是看作一种尽人皆有的活动的产品,而是看作完全是资禀特异的心灵的创作。只有当他们成熟的年龄,歌德和席勒这两位天才才替德国创造出第一流诗歌,才成为德国的民族诗人,才拿出他们的深刻的、纯正的、真正出于灵感而形式又完美的作品作为礼物送给我们德国人民。这个看法特别着重艺术作品和自然中外在现象的关系。

第一个论点,即艺术作品是人的活动的产品,产生了以下几种看法:

a)这种活动既然是产生一种外在对象的有意识的创作,它就可以认识说明,就可以由旁人学习和仿效。因为一个人所做的,另一个人只要学会了做的方法,好像也就可做或是跟着做(摹仿),一般人只要知道了艺术创作的规则,他们就都可以随意依样画葫芦,制造出艺术作品来。上文所说到的那些制定规则的理论以及它们为实际摹仿所开的方剂都是从这种想法产生出来的。但是凡是按照这种指示作出来的东西只能是拘泥形式的、机械的。因为这样只关外表的东西只能是机械的,要了解它和应用它,只消有完全空洞的意志力和熟练技巧就行了,不需要具体的东西,或是一般规则所不能规定的东西来补充。如果把这种方剂不只用在外表的和机械的方面,而且还扩充到真正艺术的意蕴和丰富的心灵活动方面去,这里所说的道理就最为明显了。在这方面,规则只包括一些含糊的空泛的话,例如说,“主题应该是有趣的,每个人物说话,都应该符合他的地位、年龄、性别和情况”之类。如果规则在这里能适用的话,它所开的方剂就应该十分明确,不消用什么心灵活动,只要完全按照这些规则所规定的办法去办就行了。但是这种规则在内容方面既是抽象的,它们就完全不能像人们所吹嘘的那样,可以支配艺术家的意识,因为艺术创作并不是按照这些规定而进行的形式的活动;作为心灵的活动,它就必须由它本身生发,把抽象规则所无法支配的那些更丰富的内容和范围更广的个别艺术形象拿到心眼前观照。如果这种规则是明确的,它们固然也有一些实用,但是至多也只适用于艺术作品的外表方面。

b)因此,人们就完全放弃了上面所说的方向,而走到另一极端。艺术作品不是看作一种尽人皆有的活动的产品,而是看作完全是资禀特异的心灵的创作。这种心灵只消听任它的特殊天赋力量的特质,不但完全无须服从普遍规律,无须让有意识的思考渗入它的本能的创作过程,而且还应该防备这些,因为这种意识对它的创作只能发生污染和歪曲的作用。根据这个看法,人们把艺术作品看作才能天才的产品,特别强调才能和天才的自然方面(38)。这个看法也有一部分真理,因为才能是某个别方面的能力,天才是普遍的能力,都不是人单靠自觉的活动所能得到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将来还要更详细地讨论。

这里我们只要指出这个看法的错误方向,就是以为在艺术创作中一切对于自己的活动的意识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天才和才能的创作过程好像只是一种状态,或是说得更确切一点,灵感状态。据说天才有时可以由一个对象激发到这种状态,有时又可以凭意志达到这种状态,例如酒的作用也没有被人忘掉。在德国,这个看法流行于所谓“天才时代”,这是由歌德的早期诗篇开始而后又由席勒的作品推波助澜的。这两位诗人在他们的早期作品中(39)抛开了过去制造的一切规则,故意破坏那些规则,一切都重新开始,而成绩却远远超过了旁人。我不准备更详细讨论过去盛行的关于灵感和天才两概念以及现在还盛行的单靠灵感就可以解决一切的看法所造成的一些混乱。我们只要紧紧抓住一个真正重要的看法:那就是艺术家的才能和天才虽然确实包含有自然的因素,这种才能和天才却要靠思考,靠对创造的方式进行思索,靠实际创作中的练习和熟练技巧来培养。因为除才能和天才以外,艺术创作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即艺术外表的工作,因为艺术作品有一个纯然是技巧的方面,很接近于手工业;这一方面在建筑雕刻中最为重要,在图画和音乐中次之,在诗歌中又次之。这种熟练技巧不是从灵感来的,它完全要靠思索、勤勉和练习。一个艺术家必须具有这种熟练技巧,才可以驾御外在的材料,不至因为它们不听命而受到妨碍。

还不仅此,一个艺术家的地位愈高,他也就愈深刻地表现出心情和灵魂的深度,而这种心情和灵魂的深度却不是一望而知的,而是要靠艺术家沉浸到外在和内在世界里去深入探索,才能认识到。所以还是要通过学习,艺术家才能认识到这种内容,才能获得他运思所凭借的材料和内容。

各种艺术需要有意识地掌握内容的程度当然彼此不同。例如音乐,它所要做的只是用好像不掺杂思想的那种情感的音调,去表现很游离恍惚的内在心灵的动态,所以不很需要或完全不需要意识到什么心灵性的内容。因此,音乐的才能往往在头脑空洞、心情还未很发动的幼年就已显现,甚至在心灵和生活都还没有什么经验的时候,就已达到很显著的高度;我们常看到在作曲和演奏方面都达到高度熟练的音乐家在心灵和性格方面却非常凡庸贫乏。在诗歌方面,情形却不如此。诗歌要靠内容,要靠对于人,人的深心愿望,以及鼓动人的种种力量,作出内容充实意义丰富的表现,所以理智和情绪本身都必须经过生活经验和思考的锻炼,经过丰富化和深湛化,然后天才才可以创造出成熟的、内容丰富的、完善的作品。歌德和席勒的早年作品就有些不成熟,甚至有些生硬粗野,不免令人生厌。这些早年尝试大部分简直是干燥无味的,有时是很平凡呆板的。这个事实就足以证明灵感与少年热情不可分的看法是错误的。只有当他们成熟的年龄,歌德和席勒这两位天才才替德国创造出第一流诗歌,才成为德国的民族诗人,才拿出他们的深刻的、纯正的、真正出于灵感而形式又完美的作品作为礼物送给我们德国人民。荷马也是到了老年才作出他的不朽诗篇的。

c)还有一种第三个看法也把艺术作品看作人的活动的产品。这个看法特别着重艺术作品和自然中外在现象的关系。在这方面一般人认为人的艺术作品要低于自然的产品,因为艺术作品本身没有什么情感,不是一种通体贯注着生命的东西,作为一种外在事物看,它是死的。我们通常把活的东西看得比死的东西高。我们当然应该承认:艺术作品本身没有生命,不能运动。自然界活的东西在内外一切大小部分都形成一种有机的组织,而艺术作品只是在外表才有生气的显现,至于内部却是普通的石头、木料或画布,或是像在诗里,只是用语言文字表现出来的观念。但是这外在的方面并不足以使一个作品成为美的艺术作品,只有从心灵生发的,仍继续在心灵土壤中长着的、受过心灵洗礼的东西,只有符合心灵的创造品,才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抓住事件、个别人物以及行动的转变和结局所具有的人的旨趣和精神价值,把它表现出来,这就比起原来非艺术的现实世界所能体现的,更为纯粹,也更为鲜明。因此,艺术作品比起任何未经心灵渗透的自然产品要高一层。例如一幅风景画是根据艺术家的情感和识见描绘出来的,因此,这样出自心灵的作品就要高于本来的自然风景。一切心灵性的东西都要高于自然产品。此外,艺术可以表现神圣的理想,这却是任何自然事物所不能做到的。(www.chuimin.cn)

心灵不仅能把它的内在生活纳入艺术作品,它还能使纳入艺术作品的东西,作为一种外在事物,能具有永久性。个别的有生命的自然事物总不免转变消逝,在外形方面显得不稳定,而艺术作品却是经久的——尽管艺术作品所以真正优于自然界实在事物的并不单靠它的永久性,而且还要靠心灵所灌注给它的生气。

但是一般人还有一种反对把艺术作品摆在较高地位的看法。据说自然和它的产品都是神的作品,是按照神的美德和智慧而创造出来的,而艺术作品却只是一种凡人的作品,是用人手按照人的见识而制造出来的。这是把自然事物看作神的创造,把人的活动看作只是有限的东西,又把它们二者对立起来,这种看法是由于一种误解,以为神的活动范围只限于自然,他不是就在人身上而且凭借人来施行他的威力。我们如果想深入了解艺术的真正概念,就必须抛弃这个错误的见解,而且坚信与此相反的论点,那就是:从心灵所创造的东西,比从自然所产生和形成的东西,神还能得到更高的光荣。因为不仅人有神性,而且神性在人身上比在自然中所取的活动形式也更高,更符合于神的本质。神就是心灵,只有在人身上,神性所由运行的媒介才具有自生自发的有意识的心灵形式,而在自然中,这种媒介却只是无意识的、感性的、外在的,这在价值上就远逊于意识。在艺术作品中,神的活动方式是和在自然现象中一模一样的,但是在艺术作品中所见出的神性,因为是从心灵产生的,却替它的存在获得了一种符合它本性的显现,至于自然界无意识的感性的客观存在却不是一种符合神性的显现形式。

d)如果把艺术作品看作人的心灵的产品,我们为着要从上文的话得出更深刻的结论,最后还要问:是什么需要使得人要创造艺术作品呢?从一方面看,艺术创造可以看成一种可有可无的偶然事件和幻想的游戏,因为艺术所要达到的目的还有其他较好的手段可以去达到,而且人也还有比艺术所能满足的更高更重要的旨趣。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艺术又好像出于一种较高尚的推动力,它所要满足的是一种较高的需要,有时甚至是最高的,绝对的需要,因为艺术是和整个时代与整个民族的一般世界观宗教旨趣联系在一起的。关于艺术的需要不是偶然的而是绝对的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还不能详答,因为它比我们在现阶段所能回答的较为具体。所以目前我们只能提出以下几点。

就它的形式方面(40)来说,艺术的普遍而绝对的需要是由于人是一种能思考的意识,这就是说,他由自己而且为自己造成他自己是什么和一切是什么。自然界事物只是直接的一次的,而人作为心灵却复现他自己,因为他首先作为自然物而存在,其次他还为自己而存在,观照自己,认识自己,思考自己,只有通过这种自为的存在,人才是心灵。人以两种方式获得这种对自己的意识:第一是以认识的方式,他必须在内心里意识到他自己,意识到人心中有什么在活动,有什么在动荡和起作用,观照自己,形成对于自己的观念,把思考所发现为本质的东西凝定下来,而且在从他本身召唤出来的东西和从外在世界接受过来的东西之中,都只认出他自己。其次,人还通过实践的活动来达到为自己(认识自己),因为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这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人这样做,目的在于要以自由人的身份,去消除外在世界的那种顽强的疏远性,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只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41)。儿童的最早的冲动就有要以这种实践活动去改变外在事物的意味。例如一个小男孩把石头抛在河水里,以惊奇的神色去看水中所现的圆圈,觉得这是一个作品,在这作品中他看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这种需要贯串在各种各样的现象里,一直到艺术作品里的那种样式的在外在事物中进行自我创造(或创造自己)。不仅对外在事物人是这样办的,就是对他自己,他自己的自然形态,他也不是听其自然,而要有意地加以改变。一切装饰打扮的动机就在此,尽管它可以是很野蛮的、丑陋的,简直毁坏形体的,甚至很有害的,例如中国妇女缠足或是穿耳穿唇之类。只有到了有教养的人,形状举止以及外表一切样式的改变才都是从精神文化出来的。

艺术表现的普遍需要所以也是理性的需要,人要把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为对象,提升到心灵的意识面前,以便从这些对象中认识他自己。当他一方面把凡是存在的东西在内心里化成“为他自己的”(自己可以认识的),另一方面也把这“自为的存在”实现于外在世界(42),因而就在这种自我复现中,把存在于自己内心世界里的东西,为自己也为旁人,化成观照和认识的对象时,他就满足了上述那种心灵自由的需要。这就是人的自由理性,它就是艺术以及一切行为和知识的根本和必然的起源(43)。关于拿艺术比政治的和道德的行为,比宗教观念和科学知识,艺术所以异于它们的那种特殊需要是什么,我们待将来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