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2012年中国银监会报告:加强操作风险监管,提升案件防控能力

2012年中国银监会报告:加强操作风险监管,提升案件防控能力

【摘要】:(五)操作风险监管2012年,银监会着力推进操作风险监管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继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案件防控主动性明显增强。山东银监局有效管控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2012年,针对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山东银监局强化监测预警,引导辖内法人银行强化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

(五)操作风险监管

2012年,银监会着力推进操作风险监管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继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案件防控主动性明显增强。

结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商业银行改进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创新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重点领域案件风险防控。落实轮岗、对账及内审有关要求,严防柜台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排查。组织修订银行业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口径,细化案件(风险)迟报瞒报问责要求。注重预警提示案件风险与通报披露案情相结合,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与反馈的双向良性运行机制。通过编纂典型案例、宣讲案件防控知识等方式,营造案件防控良好的外部环境。

青岛银监局积极探索建立网格化案防体系

2012年,青岛银监局建立辖区银行业“三网、三层、九定”网格化案防体系。“三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网、监管部门的监管网、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网;“三层”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九定”是指案防岗位九个方面的管控措施,即岗位定责、管控定人、岗位定员、风险定级、措施定位、培训定岗、奖惩定格、信息定时和应急定制。

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风险事件、化解风险损失的督导力度。现场督导重点案件处置,落实责任追究,会同审计署、公安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协调督导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宁波银监局强化银行从业人员监管

宁波银监局强化操作风险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研发人员违规及流动信息查询系统,累计入档信息4,877条,提供查询434次,2012年处置人员“带病流动”30余起,有效控制违规人员异常流动带来的风险蔓延现象。(www.chuimin.cn)

深圳银监局创新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手段

为提升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深圳银监局建立了“银行重要科技风险监测系统”,并于2012年6月启用。该系统以联网方式实现了对银行相关科技信息的自动采集,并遵照风险量化管理的要求,对科技风险指标进行分类统计,探索建立风险计量模型,从而增强了科技风险统计分析能力,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山东银监局有效管控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

2012年,针对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山东银监局强化监测预警,引导辖内法人银行强化电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一是组织力量跟踪关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通报,指导辖内法人银行建立电子银行风险评估常态机制;二是聘请国家专业技术队伍,实施电子银行系统风险评估项目,对电子银行客户端、业务流程和认证机制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测;三是24小时实时监测互联网钓鱼站点,建立与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和国内信息安全公司的应急联系机制。

专栏13 银监会成立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

2012年,银监会设立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着力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持续完善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信息科技监管部成立以来,加强监管专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监测、评估、评级、现场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加强内、外部协同协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协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注重以先进技术手段推动监管效能的提升,积极开展标准制定推广和信息系统研发工作,以银监局版现场检查分析系统(Examination 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 EAST)为代表的系统建设和推广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