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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对日本APEC政策影响分析

【摘要】:第八章日本的APEC政策一、日本对APEC的立场日本是亚太地区合作的积极推动者,作为APEC发起国之一,其提出建立APEC的主要目的,是从自身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出发的。在日本官方体制里,APEC的主要责任被定位于经济合作,而不是经济自由化。例如,日本强烈地认为,APEC有可能形成一种带有歧视性的地区计划。因此,日本不得不寻求新的经济合作政策战略。

第八章 日本的APEC政策

一、日本对APEC的立场

日本是亚太地区合作的积极推动者,作为APEC发起国之一,其提出建立APEC的主要目的,是从自身的经济政治利益出发的。从经济方面来看,亚太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将为日本提供更为广阔的出口市场和投资场所,因此,日本需要一个更开放和自由的市场结构和环境,通过地区合作的方式可以促进亚太地区的市场开放;从政治方面来看,日本也想获得与其经济实力相当的政治地位,希望在地区事务中起领导作用,另一方面,日本也打算借地区合作的共同行动或义务,来规范美国,减轻来自美国的单边压力或制裁。

在对待亚太地区内的成员态度上,日本是有区别的。对亚洲发展中国家,日本的政策主要集中在经济合作上,特别是官方发展援助(ODA)上;而对发达国家,则制定了贸易自由化政策。对日本来说,这是两套明显不同的政策,并且在内容上几乎没有交叉。在日本官方体制里,APEC的主要责任被定位于经济合作,而不是经济自由化。下面我们简要评析一下日本贸易投资自由政策与经济合作政策,以便清楚地了解其对APEC的立场。

日本实施贸易自由化是在两个层次上进行的,一是GATT(关贸总协定)水平上;另一个是通过与美国双边关系进行的。日本于1955年加入GATT后,当时有30多个国家对日本采用GATT第35条款,即日本并不是无条件地被给予最惠国待遇的,直到1976年才取消这种限制,这就影响了日本在对外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因而,日本特别重视非歧视性原则,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歧视都非常反感,如对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协议,日本就是持否定态度的,这也成为日本对外经济政策的基本态度之一。以后,日本在参与多边贸易谈判过程中,一直与那些违反GATT体制下的非歧视性原则的现象作斗争。例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日本的主要目的就是制止新近出现的、带有歧视性的地区经济一体化方案,如GUSFTA(美加自由贸易区)和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在日本人看来,这两者都违背了GATT普遍的非歧视性原则。因此,日本不愿意加入任何带有歧视性的地区协议中。

到了20世纪80年代,是在日本已对美国形成大量的贸易顺差情况下,美国要求日本采取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经过双边协商,同意将非歧视性原则提供给其他国家,这样,GATT、非歧视性原则就被坚持下来。

日本的自由化政策,是在美日双边关系和GATT两个层次上得到贯彻的,日本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好处,这使日本更加坚信应坚持非歧视性原则。

日本加入像APEC这种地区性经济自由化机构,尚属首次,由于对地区性经济自由化没有清晰的看法,日本对APEC自由化的态度,明显地受多边和双边的经济自由化的历史经验所影响。例如,日本强烈地认为,APEC有可能形成一种带有歧视性的地区计划。

不过,在亚太地区内的发达国家间形成一个自由贸易区(美、加、澳、新和日)的思想,还是在日本学者头脑中产生了,其代表人物是小岛清教授,提出上述观点的理由有两点:一是欧洲一体化的形成和加强;二是美国经济力量相对下降。这样,在亚太地区的发达国家间,若能达成一项自由贸易协议,将可与日益拓展和深化的欧洲一体化相抗衡,同时遏制美国的保护主义,为维持地区经济秩序提供一种集体力量。在当时,由于没有得到各方政府的支持,这种观点没有得到实施,但是亚太合作思想却保留下来,如PAFTAD(太平洋贸易与发展会议)和PECC(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的形成。

地区经济自由化的思想在80年代后期再次出现,美国首次提出了与亚洲国家形成自由贸易协定的思想,但一些日本人认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模式更理想(OECD不直接进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而是间接进行);另一些人则赞同地区GATT(指成员国将多边协商贸易投资自由化协商的结果,非歧视性地给予非成员国)。

到了80年代初,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倡议成立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由政府首脑直接出面提出这种倡议,表明日本将采取一种新战略,将要在一种新的机会和环境下,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日本对亚洲国家的基本政策一直是经济合作,合作是从战争赔款开始的,以后是实行政府开发援助计划。当时有一个基本观点:日本是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而其他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日本有责任帮助亚洲国家发展经济(“直接经济合作”)。到了70年代,日本试图与东盟加强关系,与中国关系正常化,开始对华和其他亚洲国家进行政府开发援助,亚洲与日本垂直经济合作首先得到加强。在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早期,日本和亚洲国家间的不均衡发展日益强化,环太平洋合作思想又被提出来,以求改善种种不均衡,同时解除日本的地区责任,维护全球自由经济秩序。

在80年代后半期,日本将巨额资金投向东南亚,这主要由于日元升值和该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计划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援助计划,并且大部分被用于亚洲发展,通过政府开发援助计划进行经济合作,被认为是日本对亚洲和全球政策的起点。

从80年代后半期起,亚洲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日本创造了一个始料不及的新环境。

首先,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被迅速减小,甚至有些亚洲国家(地区)在某些方面已超过日本,还有一些亚洲国家,包括泰国在内也已处于援助国地位,帮助不发达国家,并且亚洲国家(地区)已形成独立的地区经济体系,它们自身可以创造出巨大的需求,而较少依赖外部需求。如果政府开发援助计划仍有效的话,对外直接投资将起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日本不得不寻求新的经济合作政策战略。

其次,亚洲国家(地区)的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大大降低了美国对日本的相对重要性。80年代后半期,在日本产品出口的地区结构中,40%左右的产品流向美国,向东亚出口则不到30%,目前这一比例正好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即向东亚地区出口的比重达30%,向美国出口则不到40%。日本对外投资也是如此。这样,日本自然将政策转向亚洲。在目前这种日本与美国和亚洲关系的情况下,APEC被认为是日本与这些国家进行合作的最理想形式,不过日本反对脱美入亚,和孤立APEC任何一成员,日本将把经济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政策结合起来,并向美国和亚洲调整政策。

第三,亚洲国家(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与日本经济关系日益密切,使日本既感到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感到面临强大竞争的压力。为此,日本国内一致认为,必须解除管制,激发经济活力,刺激外商直接投资,以提高日本国民福利水平。放松管制已成为日本政策的核心,政府也在积极努力,如能自愿地对一些仍实行管制的领域进行必要的结构调整,如电信业、农业等,日本将能够在APEC和全球经济自由化中,真正起到领导作用。

第四,亚洲快速持续的经济发展,是在自愿而不是在地区性的经济自由化框架下实现的,因此,日本学者认为,与强制性实行经济自由化的国际协议相反,亚洲的“自然的”市场机制,是另一种实现经济自由化的方式,它对“一定要在国际机构框架内实施经济自由化”的主张起到了一种抑制作用,特别是对那些有可能扭曲市场机制的国际协议是有效果的。一些日本学者认为,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协定,只对已失去活力的国家才适用。以上观点对日本在大阪会议上创造出的“亚太模式”产生了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日本也看到,在实施自由化方面,APEC中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新西兰已走在日本的前面,新加坡和香港等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也不甘落后,许多亚洲国家也正在或将要实行自由化,所以日本必须迎头赶上,加速经济放松管制。

APEC仍将是实现地区经济自由化的关键手段。日本将参与开放本国市场的合作,以满足APEC其他成员的要求。日本也能够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形成新的亚太地区合作的新机制。在这一新机制中,日本希望在APEC中起三方面作用:

第一,中介作用。日本认为,自己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在经济结构和利益上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集团相一致,另一方面又是亚洲国家,在地缘上和文化上与亚洲国家相近,而APEC是“东方与西方、发达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因此,日本可以成为两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提出介于两者之间的方案等。日本认为,美国要把APEC变成一个实体组织是行不通的,而有的亚洲国家,如马来西亚要把它变成一个无实际职能、无具体约束的自由论坛,这也不现实。日本“既要重视美国,也要重视亚洲”,只有日本,才能在两方面取得平衡。

第二,领导作用。日本认为自己在经济实力上仅次于美国,是世界经济强国,是亚洲第一经济大国,应该而且可以起领导作用,例如,出资100亿日元推行“前进中的伙伴计划(PFP)”,并将其在亚洲规模巨大的开发援助计划(ODA)与APEC的行动方案联系起来,促进合作行动,如在基础设施、贸易便利措施等方面。

第三,推动作用。日本正处于逐步放宽管制、开放市场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作为示范,来推动其他成员采取行动。日本认为,APEC不应另立门户,应该为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落实作出贡献。

对APEC未来发展,日本估计了几种可能性,一是APEC沿着茂物和大阪会议确立的方向发展,《马尼拉行动计划》能较顺利地实施,使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日程表能如期实现。同时APEC也应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有所发展,如能处理一些有关环境、能源和食品方面的重要问题。如果该方案能实现,则APEC将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二是APEC较早地成为自由贸易协定。三是由于某些原因,APEC自由化进展不顺利,如APEC可能只成为一个论坛,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可能只有利于次区域的扩大或合并到其自由贸易协定中去。四是APEC不起作用,而从日本方面来说,更希望第一种方案得到实施。

二、日本的APEC政策

在参与APEC行动过程中,日本对APEC如何发展的立场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不同于美国或其他成员,这主要是由于各方利益的差别引起的。从日本方面来说,它希望APEC能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灵活的和务实的合作机构。日本特别强调坚持以下几条基本原则:①APEC应成为开放的区域经济联合,不搞实体性组织。②坚持非歧视性原则,所有成果也向非成员开放。这两条原则从一桥大学的山泽逸平教授1992年提出的“开放的经济联合”的模式中可以看出。③坚持单边自主原则。④坚持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原则。

从建立开放经济联合的利益来看,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能为日本提供运筹和安排上的灵活性。虽然日本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但是,其对市场保护程度仍是非常高的,如农产品即如此,像大米小麦及其他粮食类,进口关税高达300%~500%。各种各样的非关税保护措施也非常多。如果参加一个实体组织,特别是一个具有权威的组织,日本就会受到直接的压力,尤其是这样一个组织会被美国所主导,日本所受到的压力就会更大。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体制处在全面调整时期,存在很多结构上的困难,需要在处理和安排上能有更大的灵活性。比如农业,日本有自己特殊的国内政治,需要安排上的灵活和时间上的机动。因此,日本特别强调APEC的灵活性原则。日本认为,亚太国家差别大,地区合作只能是“在可能中”寻求“共同点”,即发挥“亚洲的智慧”,不能把“多边协商”变成“多边谈判”。

从强调非歧视原则来说,日本主要担心因为与亚太地区的合作而削弱了与其他地区的关系。日本在经济上是一个高度依赖世界市场的国家,日本担心,如果APEC搞内部优惠,对非成员歧视,则日本可能会受到对等报复的影响。日本不像美国那样有强大的对抗力。日本希望通过向非成员国提供非歧视待遇,来换取对方给予的好处,这对日本是非常有利的。当然,日本也希望APEC能在解决亚太地区一些综合问题方面发挥作用。比如,日本最关注的就有环境问题,担心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会加重环境污染,殃及日本。其他如粮食问题,也是日本非常关心的,这些均已列入APEC的合作议程。

从单边自主原则来看,日本认为采取一致的、单边的、自愿的原则实施自由化,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发明。它不同于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协定,或GATT多边协定,它是根据亚太地区的多样性情况,促使亚洲国家不必通过强制性的约定,实现亚洲国家经济自由化。因而,单边自由化原则是经济自由化的第三种方式,它将避免APEC向机制化方向发展,从而更符合亚洲国家的利益。促使这种原则得到实施,离不开日本在大阪会议上的作用。在如何实行自由化过程中,美国坚持要制定“全面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行动要有可比性,要齐步,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坚持“自主和灵活安排”,即在行动的具体时间和部门选择上,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如“先慢后快,先易后难”。大阪会议上,日本作为主席国,对APEC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日本在那些以坚持制定全面、确定的贸易自由化时间表为特征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与另一些以坚持制定灵活选择和安排为特征的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意见方面,做了出色的工作,在它为大阪会议准备的行动议程方案中,既体现了“一致性,灵活性,自愿性和协调性的原则”,又体现了“单边行动为主与集体行动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创造了独特的“亚太方式”。最后通过的行动议程承认各成员的发展水平不同,肯定了自由化的进程可以具有灵活性的原则,这样,使日本等成员在农业的开放上,取得了安排和处理上的自主权。大阪行动议程所通过的九个一般性原则,也为APEC实现自由和开放的贸易投资的长远目标,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从经济合作方面来看,日本特别希望APEC对亚洲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这可以使日本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如确立自己在亚洲国家中的政治大国地位,在亚洲事务中起领导作用,通过合作,可以为本国企业收集到更多的信息,有利于本国企业对亚洲市场的占领,等等。日本在此次会议上,宣布了将提供100亿日元的“前进的伙伴关系”基金(PFP),更加表明了自己在推动合作发展中,要起一定的领导作用。

概括地说,日本APEC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①日本仍坚持GATT体制下的普遍的、非歧视性原则,它将强烈地抵制APEC向歧视非成员的、地区性经济一体化的方向发展。②坚持市场机制,而不是使APEC向具有国际性的地区机构发展,这更适合亚洲国家采用。③尽可能利用APEC这一论坛,遏制或改进美国单边措施,与亚洲其他国家合作。④日本将制定必要的APEC经济合作政策,使之与以前的ODA经济合作政策相衔接,这将成为日本对外的主要政策。⑤由于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日本将改变其经济合作政策,从垂直经济合作向水平合作方向转化。⑥在APEC体系内,日本将把其经济合作政策和经济自由化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寻求一种积极的合作机制,以用于解决或缩小经济差异,处理诸如地区性环境和能源等问题。⑦为配合APEC战略的实施,日本将放松经济管制,或进行结构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日本认为它越来越离不开亚洲各成员。马尼拉会议以后,日本的政策趋势主要体现在扩大和加强与自己利益相关领域的合作中。日本最感兴趣的是环境、能源、粮食。在这些领域的合作中,将包括三个机制:①通过合作加以改进和提高。②通过合作进行干预。③通过合作制定规则,加以限制,如污染的防治等。从这里可以看出,日本希望通过APEC实现多重目标是不言而喻的。

三、日本实施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主要措施(www.chuimin.cn)

(一)贸易自由化措施

1.关税减让行动计划。

日本关税减让行动计划是在乌拉圭回合协定下的降低关税、《茂物宣言》后的自动关税减让、普惠制计划执行等基础上展开的。最新的单边行动计划可分为长、中、短三个时期。

从1997年起到2000年期间,日本将继续执行乌拉圭回合协定,从而使约6700种工业制成品税目的关税水平降至1.5%;290种水产品税目的关税水平降至4.1%;170种林产品税目的关税水平降至1.0%;1500种农产品税目的关税水平降至9.3%。除此之外,日本还将加速执行乌拉圭回合协定。在目前实行的税率基础上,将在大约两年内(1999年前)对包括纺织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在内的697项产品加速履行乌拉圭回合降低关税的承诺,并于1996年4月提前实行了原计划于1998年1月采用的关税率。

2.非关税措施。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除了一些适用于农产品协定“特殊待遇条款”的产品外,日本已废除对所有农产品的数量限制,转为征收关税。1995年,日本又取消了动物检疫目录中的7项和其他受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其余项目配额被允许扩大进口数量。在此基础上,日本将进一步减少或取消非关税措施。

今后三年内(2000年前),对于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国际协定认为不合理的任何非关税措施日本将不再实行。同时,到1999年年底,日本将废除对欧盟的汽车出口管制。此外,日本承诺继续贯彻《大阪行动议程》准则,确保非关税措施的透明度。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措施

在乌拉圭回合有关服务贸易的总协定中,日本已承诺在100多个服务领域中放宽限制。在APEC的单边行动计划中,日本对电讯、交通、旅游、金融、商务等服务领域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在近期内实行。

1.电讯设备。

(1)放宽对电讯设施投资的限制,并考虑建立一个新体制,将公用事业的特权授予电讯从业者。

(2)根据WTO关于基础电讯谈判的结果,解除国际增值网络服务对基本语音服务的限制。

(3)对数字式多路卫星广播电视的服务收费,采用标准合约制度和预先备案制度。

2.交通运输服务。

(1)在国内体制和相关法律条款等方面进行准备工作,以加入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958年协定(修订版),促进汽车设备和零件的相互认可制度。

(2)扩大对私营部门和外国民航局颁发的执照的利用。

(3)在可能的时候将海上运输服务部门推向自由化。

3.旅游服务。

日本将对APEC所有成员扩大发放团体旅游签证。

4.金融服务。

日本将参加于1997年恢复的世贸组织关于金融服务的谈判,并在1997年年底前,努力实现最惠国基础上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

5.商务服务。

日本将于近期内对经日本法律认定资格的外国律师在日本从事法律业务的有关法律进行审议。

(三)投资自由化主要措施

日本在积极扩大对外投资的同时,也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同时制订相应的政策,以提高本国投资方面的透明度。在单边行动计划中,日本实行的投资自由化措施主要有:

(1)为提高本国投资方面的透明度,日本将通过各种方式,如发行投资年鉴,利用各种组织,为外商提供国内外有关投资信息。

(2)为促进与产业界的联系,日本将建立国内外政府和私人部门间的对话机制,包括建立联络网、举办讨论会等。

(3)实行与APEC非约束性投资原则及其他有关国际协定相一致的投资自由化原则。在外汇管制方面将放宽对外资进入的限制。

(4)根据产业开放顺序,逐步实现对外商开放,同时允许日本开发银行等机构提供低利贷款,鼓励当地政府筹集外资。

(5)在技术合作方面,日本将派遣专家和实施培训计划,支持APEC成员国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

(6)参与全球性投资规则的制定,签订双边条约,加强本国机场、港口和其他设施建设,解除对控股公司的禁令,提供劳务、信息、就业咨询等,力争实现投资领域的自由、开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