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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业开放与发展:特点与趋势

【摘要】:随着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中国服务业进入了全面开放时期,而这一时期又是中国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通过总结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特点与趋势,提高对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认识,对把握中国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制定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起步阶段、有限开放阶段、扩大开放阶段和全面开放阶段四个阶段。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国服务业进入了全面开放时期,而这一时期又是中国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国内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相比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在全面开放的新环境中,如何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机遇实现中国服务业的更快、更好地成长是中国服务业面临的重要课题。通过总结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特点与趋势,提高对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认识,对把握中国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制定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与世界贸易组织(WTO)

由于对服务界定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不同国家和研究人员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国际服务贸易有着不同的定义。从主要国际组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来看,国际服务贸易大致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国际服务贸易是从国际收支的角度出发,贸易对象限定为非要素服务(Non-factor service),提供方式是从一国境内的提供者向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也就是说必须为跨境提供服务。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主要应用狭义国际服务贸易定义。

但是狭义国际服务贸易无法充分体现服务贸易的特点,大多数服务贸易形式无法统计在内。广义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贸易的界定,GATS认为服务贸易应该包括4种类型:①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是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对另一成员国提供服务,这类服务往往通过电信、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都是固定的;②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到另一成员国接受服务,这类服务是提供者固定,消费者移动;③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一其他成员国境内通过设立经济实体提供服务,这类服务通过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实体来实现;④自然人移动(Temporary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任何成员国境内的该国的自然人来提供服务,这类服务消费者固定,提供者个人移动。当然很多国际服务贸易并不局限于一种类型,而有可能是几种类型的交叉。GATS的定义覆盖范围广,涉及国际服务贸易近20个领域,150多个服务贸易项目清单,成为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的主流定义。

(二)服务业外商投资

服务业外商投资指投资于服务业的外商投资,包括了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FDI)和服务业外商其他投资两部分。在全球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服务业外商投资越来越成为外商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例,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全球直接投资存量的比例逐年攀升,2006年全球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达7.7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62.2%,而在20世纪70年代初,这一比例仍只有25%;2004~2006年,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额达5740亿美元,约占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5.7%。[1]

服务业外商投资是从投资主体的角度来描述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程度,其服务的提供方式可以是GATS中四种服务贸易类型的任何一种或交叉,但商业存在的服务提供方式必然伴随着服务业外商投资。

自1978年,中国确定了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中国服务业就开始了对外开放的进程,虽然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上与制造业仍有较大差距,但当前已成为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新的增长点。从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起步阶段、有限开放阶段、扩大开放阶段和全面开放阶段四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1979~1990年)

1979年7月,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服务业也进入了对外开放的进程。在这一阶段,受计划经济时期的影响,工业和农业仍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并没有受到重视,服务业外商投资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开放水平很低。虽然在服务业个别领域对外资开放的时间比较早,如旅游、饭店、餐饮、部分房地产开发,像20世纪80年代初建成的北京建国饭店、广东白天鹅饭店、南京金陵饭店等8家合资饭店成为中国吸引外资最早、规模最大的一批项目,[2]但是除了上述的这些领域,其他服务业的领域仍处于封闭状态。从1987年12月《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中可以看到,绝大部分服务业领域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

在这一阶段,服务贸易也处于起步发展,主要集中于海外工程承包和旅游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一直在1%左右徘徊。

(二)有限开放阶段(1991~2001年)

1991~2001年期间,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处于有限开放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并逐步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业整体对外开放从试点走向逐步开放,虽然开放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1)中国积极参与WTO服务贸易谈判并参与制定《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早在1991年,中国就首次提交了初步承诺开价单,对银行航运、旅游、近海石油勘探、专业服务和广告6个行业的市场开放做出了初步承诺,并在1992年和1993年经过多次谈判,中国将开价单作了调整,初步承诺开放以下服务市场:银行、保险、旅游(酒店、餐馆)、远洋、内河、公路运输建筑工程、广告、计算机服务(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处理、设备保养与维修等)、陆上石油服务、近海石油勘探、专业服务(法律会计牙科、技术检测与分析、科技咨询、教育、翻译、地质、地球物理和其他科学勘探、地下水调查等)、租赁等部门,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信托投资、租赁五个行业限制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印刷、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邮电通信以及中国政府另有规定的其他行业则禁止设立外商独资企业。[3]当然,中国的初步承诺单都是有条件的。

(2)中国国内政策逐步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这是我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第一个重要文件,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大力促进第三产业的兴起”,标志着中国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受到国家层面的支持和重视。

(3)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从试点走向逐步开放。1995年和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修订本都体现了对服务业外商投资限制的逐步放松;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要“有步骤地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标志着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从试点走向逐步开放。外资以商业存在的方式进入中国服务业市场的部门和领域不断扩大,包括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仓储、建筑业、商业、房地产、科研、教育、卫生、信息咨询等十几个部门,但对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重要服务业领域仍有较大限制。服务贸易经历了快速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迅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到2001年,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了719亿美元,是1991年108亿美元的近7倍。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意味着中国将按照“入世”时间表的安排,进一步取消限制、开放更多的服务业领域,也标志着我国服务业开放进入扩大开放阶段。

(三)扩大开放阶段(2002~2006年)

2002~2006年是中国加入WTO过渡期,也是中国服务业扩大开放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球产业转移和外商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的新背景下,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与扩大开放成为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调整国内产业结构的重要战略和政策重点。

(2)整体上看,中国加入GATS对服务业开放的承诺水平较高,关于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方面限制较少,对几乎所有部门至少都做出了局部承诺,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在自然人移动、商业存在方面仍然有较多的限制。

(3)跨境服务贸易发展迅猛。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近1917.5亿美元,比2001年的719亿美元增长了1.7倍,复合增长率近21.7%。其中,出口914.2亿美元,世界排名第八;进口1003.3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七。

(4)服务业外商投资保持高速增长。2006年,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达642.29亿美元,实际金额达199.1亿美元,同比增长26.5%和33.5%。

(5)按照“入世”承诺,中国服务业逐步走向全面开放。“入世”后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速度明显加快。在履行“入世”承诺的同时,中国着力清理和修订了外经贸相关法律法规2300多件。到2006年11月,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告一段落,以及服务业的开放承诺基本完成,除了个别领域外,我国取消服务业对外资的限制,标志着我国服务业开始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四)全面开放阶段(2007年至今)

进入全面开放阶段,中国政府更加重视服务业的发展与开放。2007年和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对新形势下,加快服务业全面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同时,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出台对服务业外商投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服务业,开放领域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100个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5%。2007年,中国非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6000多家;服务业领域在利用外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2007年服务业(含金融业)实际吸收外资达430亿美元,占吸收外资总额的52%,比2002年的比重提高近1倍。[4]

跨境服务贸易在2007年进出口都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2008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服务贸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出口1464.5亿美元,进口1580亿美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约20.4%和22.2%。

本节将主要就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和自然人流动两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进行分析。

(一)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主要特点[5]

2008年,尽管货物贸易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但中国跨境服务贸易仍保持了高速增长,总额达到了3044.5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21.3%,其中服务出口额达1464.5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约20.4%,占全球服务出口额比重由2006年的3.4%上升至3.9%,服务进口额达1580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约22.2%。据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2008年世界贸易状况和2009年前景展望报告》中“2008年世界前三十位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国家(地区)排名”,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由2007年的第七位上升至第五位,服务贸易进口世界排名仍然保持在第五位。

总体来看,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图2-1 “入世”后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规模增长

注:不含政府服务。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图2-2 “入世”后,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增长速度

注:不含政府服务。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1)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增速放缓。“入世”后,中国跨境服务贸易规模保持持续增长。2001年中国跨境服务贸易总额仅为719亿美元,2003年服务贸易总额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2007年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2008年贸易额突破3000亿美元,达到了3044.5亿美元。从2001~2008年,跨境服务贸易复合年增长率高达22.9%。从年均增长速度来看,2004年和2007年增长速度都超过了30%,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增长速度放缓。2008年服务贸易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数据对比可以更明显地看到这一趋势,2008年上半年服务贸易总额1468.8亿美元,同比增长28.6%,而2008年下半年服务贸易总额仅为1575.7亿美元,同比增长速度只有15.3%。

(2)中国跨境服务贸易一直呈逆差状态,并在2008年进一步扩大。1998~ 2004年,跨境服务贸易逆差一直呈扩大趋势,从25.9亿美元上升至95.5亿美元,然后从2004~2007年,逆差呈逐步缩小的趋势。但在2008年,逆差创纪录地扩大至115.6亿美元的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主要逆差项目为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分别为119.1亿美元、113.6亿美元和97.5亿美元,主要顺差项目为建筑服务、旅游、咨询、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顺差分别为59.7亿美元、46.9亿美元、46.1亿美元、30.9亿美元和28.9亿美元。造成2008年逆差迅速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的扩大,以及旅游、其他商业服务顺差的大幅度减少。

(3)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增速高于服务贸易出口总体增速,逆差有所下降。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广告宣传、电影音像这7个高附加值服务项目2008年总出口额为292.8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2%,大大高于同期服务贸易出口增幅近29个百分点,逆差进一步缩小至132.4亿美元,仍高于总体逆差水平。

(4)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地区基本保持稳定,集中度较高。服务贸易收支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全部服务贸易收支的近3/4。其中,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仍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支出目的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仍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

(5)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很快,但总体上依然是服务贸易小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服务业出口增速加快,1990~2002年,我国服务出口达到17.4%的增长速度,是同期美国增速的2.8倍,英国的2.4倍,法国的7.9倍,日本的4.6倍,韩国的1.8倍,为世界平均增速的2.9倍,服务出口大大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6]我国服务业发展由于起点低,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和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比重很低,与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

(6)服务业出口层次低,结构不合理。从服务业出口的行业结构来看,我国服务出口的主要部门是旅游、交通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可见具有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旅游和运输行业在我国服务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的服务出口虽然有所增长,但无论是出口规模还是占服务出口的比重,我国都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

图2-3 中国跨境服务贸易逆差变化:1998~2008年

注:不含政府服务。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表2-1 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统计

注:不含政府服务。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中国服务贸易自然人移动的发展情况

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自然人移动形式取得比较大的成绩,全年共派出各类劳务人员(包括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3项劳务输出者)35.1万人,比2005年增加7.7万人。截至2006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累计完成营业额分别为53.7亿美元、3.3亿美元,分别较2005年增长11.9%、45.4%。从劳动力输出主要行业来看,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和交通运输业。截至2006年底,在境外各类劳务人员达67.5万人,在境外各类劳务人员分布情况为制造业22.9万人,占34%;建筑业22.8万人,占33.8%;农林牧渔业7.8万人,占11.6%;交通运输业5.7万人,占8.5%;饮食服务业占3.3%;设计咨询业占0.4%;计算机技术服务业占0.2%;科教文卫体业占0.4%。从国别统计上看,中国派往各类劳务人员最多的是日本、新加坡、中国澳门、俄罗斯和中国香港,而对外劳务合作及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主要集中在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2008年,中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81.2亿美元,同比增长23%,低于同期全国非金融类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吸收外资总额的25%增长速度,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约占全国非金融类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吸收外资总额的41.3%,略低于2007年。金融领域(银行、证券、保险)新批设立中外合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23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59亿美元,增长68.4%,按全口径计算,中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达540.2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比重达49.9%。[7]

表2-2 1997~2008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以及比重

续表

注:不含金融类。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对外经济统计年鉴》和商务部公布数据。

总体看来,我国服务业利用外商投资呈以下几个特点:

(1)服务业利用外商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并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从1999年开始经历了两年的持续下降以后,在加入WTO后,服务业利用外商投资规模从2001年开始持续扩大,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从2000年的104.64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381.20亿美元。而且从2006年开始,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增长速度分别达到了31.46%、58.03%和23.04%。其中2008年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增长速度相比于2007年迅速放缓。

图2-4 1997~2008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变化(www.chuimin.cn)

注:不含金融类。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对外经济统计年鉴》和商务部公布数据。

图2-5 1997~2008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变化

注:不含金融类。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对外经济统计年鉴》和商务部公布数据。

(2)服务业利用外商投资占外商投资的比重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比例仍需进一步提高。从图2-5可以看到,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在中国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基本徘徊在23%~25%之间,在结束过渡期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后,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迅速上升,2007年达到41.44%的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比重有所回落,但中国服务业逐渐成为外商直接投资重点的趋势不可逆转。与全球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比例比较来看,中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例仍有较大差距,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3)从存量来看,传统服务业是服务业利用外资的主要行业,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较低。受开放时间和开放程度的影响,1997~2007年,房地产业是累计流入FDI实际金额最多的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业等传统行业是FDI累计流入比较集中的行业,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金融、保险业的FDI累计流入分别为1.7%、1.2%和1.0%。[8]

(4)从发展速度来看,传统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速放缓,比重呈下降趋势,而现代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呈快速增长趋势,比重逐渐上升。随着中国逐步履行“入世”承诺,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金融、保险业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1997~2007年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46.3%、20.6%和15.8%。从2008年1~11月服务业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结构数据来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部吸收外资的比重同比上升了0.6个百分点;金融业比重达同比上升了0.3个百分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占比上升了0.2个百分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部分传统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明显放缓,其中房地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达到20.2%,同比下降了3.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占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降0.3个百分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比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利用外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占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占比上升了1.3个百分点。

表2-3 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7、2008)。

表2-4 2008年1~11月服务业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

资料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产业政策与数据分析》,2009年第5期。

(5)从全口径数据来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对外开放有了很大进展。特别是交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等国有大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大大加快了银行业利用外资的步伐。从2005年开始,随着银行业外资引进的大规模增加,商务部对外资的统计出现了“非金融类”和“全口径”两种数据。实际上,在“非金融类”统计中也包含传统统计中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和资本流入的数据,表2-4数据即属于窄口径数据。实际上2005~2008年间全口径金融业外资统计分别是:123亿美元、99.88亿美元、90.10亿美元、159亿美元。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当初作为战略投资者进入的外资金融机构在2008年底和2009年初开始在资本市场上抛售中资银行股份,从而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外资进入金融业的重要意义受到质疑。但应当看到,外资减持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部分境外战略投资者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其自身财务状况遇到了困扰而急需变现,并不必然意味着中资银行发展水平的下降。外资战略投资者进入在带来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技术和经验,促使中资银行公司治理、盈利都得到显著增长,同时也有利于自身市场的扩张。

(一)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

全球产业正处于新一轮转移过程中,尤其在金融危机冲击下,更多的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成本洼地,通过IT外包、流程外包等服务外包的方式把自身非核心业务脱离,从而更关注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原有的非跨国企业也开始尝试着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二)外商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

2004年,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世界投资报告2004》以“外商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为主题,对这一新趋势做了详细描述和分析。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全球直接投资存量的比例逐年攀升,2006年全球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达7.7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62.2%,而在20世纪70年代初,这一比例仍只有25%;2004~2006年,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额达5740亿美元,约占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5.7%。[9]相比于2004~2006年全球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比例,我国2006年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比例仅为31.1%,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服务业面临加速发展

中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从2001年达到40.46%后,一直徘徊在40%上下,而工业占GDP比重呈上升趋势,而在同一时期内,中国人均GDP从2001年的8621元/人提高到了2008年的22698元/人的水平,已经进入了人均GDP 3000美元的水平。但是中国服务业占GDP比重无论是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还是发达国家水平,甚至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处于落后地位。服务业的发展与工业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相适应,所以说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2-6 我国工业、服务业占GDP比重变化:2001~2008年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数据应用系统,ACMR。

(四)中国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视及政策支持

2007年和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视。同时,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出台对鼓励外商投资进入的服务业领域是个重大机遇。

从“十一五”规划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量化指标来看,到2010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额达4000亿美元;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速。到2020年,基本实现经济结构向以服务业为主的转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扩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水平来实现。

(五)多哈回合谈判有利于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多哈回合谈判始于2001年11月,其目的是促进WTO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随着多哈回合谈判的深入,中国服务业需承诺开放的领域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服务业进入壁垒将会越来越少,中国服务业将会面临更多跨国服务企业的进入和竞争。这就需要中国服务业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通过开放来提升服务业的竞争力。

(一)扩大开放与促进国内服务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优势

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要把服务业扩大开放与发展国内服务业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不能盲目开放,也不能盲目自守。

(二)继续发挥传统服务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但在某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领域仍然具有一定的优势。在中外服务业企业的竞争处于不同的层次中,中国以劳动密集型为特点的服务业企业在与外资服务企业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以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为特点的国内现代服务业企业无法与同类外资服务企业竞争。政府应该依靠产业政策在继续巩固传统优势服务业的同时,对现代服务业给予扶持,培育其成长。

(三)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的转移

伴随着新一轮的世界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产业正在由制造业向服务业的国际转移过渡。而从国际服务业发展来看,其结构是朝着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因此我国要在加大服务业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进程中,把握好国际服务业转移的特点和机遇,调整国内服务业的产业结构,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

(四)依据不同服务业部门特点,正确选择服务业开放中的提供形式

服务提供方式的多样性扩大了服务业开放政策的选择空间,我国扩大开放服务业要根据国情的变化,考虑具体行业的服务特点,以及四种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以及适应性,正确地选择服务提供方式。

(五)加强国内引资环境建设,为扩大服务业吸引外商投资创造条件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世”以来,中国转移至致力于改善影响服务业的引资环境,并且已经根据“入世”承诺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承诺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服务企业在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平等地位,但是现实的环境状况与未来因中国服务业高速发展而需要大规模吸引外资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中国仍然没有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立法,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有些法律、法规还缺乏可操作性;服务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垄断性行业的进入壁垒仍较高。

(执笔人:赵京桥[10])

参考文献:

1.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2004.

2.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2008.

3.WTO,World Trade Report 2008.

4. And-elika Kuznar,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hreats and opportunities. Are developing countries competitive?,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Warsaw School of Economics,Poland.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7》,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

6.裴长洪、彭磊:《中国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7.俞梅珍:《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发展及其影响》,《华南师范学报》,2003年第2期。

8.陈宪:《国际服务贸易——原理政策产业》,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年版。

[1]数据来源: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4,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8.

[2]资料来源:商务部研究院张育林:《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三十年业绩斐然》,白银市商务局,http://www.news.gsdofcom.gov.cn/baiyi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705。

[3]资料来源:陈宪:《国际服务贸易——原理政策产业》,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年版。

[4]引自:商务部研究院张育林:《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三十年业绩斐然》,白银市商务局,http:// www.news.gsdofcom.gov.cn/baiyi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705。

[5]按国际收支口径计算,不含政府服务。

[6]资料来源:WTO秘书处,http://www.wto.org,转引自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产业所服务业研究室:《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取向》研究报告,2005年。

[7]资料来源:商务部统计数据。

[8]数据来源:黄玉霞:《FDI对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9]资料来源: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4,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8.

[10]本章执笔人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赵京桥。合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