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以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的诉讼管辖,亦即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三种类型。......
2023-12-04
1.了解打民事官司常识有什么好处?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都不希望遇到矛盾、纠纷,更不用说打官司了。但是有的时候真的摊上了民事官司,还必须加以面对。了解了打民事官司的常用知识,在遇到民事权益纠纷时,就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法律手段,特别是必须进行诉讼时,就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官司就是常说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冲突,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诉讼活动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就是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事诉讼的作用,就是通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的运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之争,保障民事、经济实体法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因为民事权益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和途径解决,比如调解、和解、仲裁等等,但是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比较而言,通过诉讼程序打官司解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www.chuimin.cn)
(1)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民事权益纠纷,是在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而不是像调解、和解或者仲裁那样是由其他公民或组织主持进行。比如和解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主持进行的,而仲裁则是由民间组织仲裁委员会主持进行的。只有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来主持进行。
(2)打民事官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来进行。这种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都是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的参加者,包括人民法院及所有的诉讼参加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允许违反。
(3)民事诉讼还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民事争议是否通过诉讼这种方式解决,不以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自愿为前提条件,只要起诉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另一方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到诉讼中来。二是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
上述这些内容都说明,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了解打民事官司的常识,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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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审判的过程中所应当遵守的、及其重要的行为准则。在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依两审终审制,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及允许上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2023-12-04
根据不同标准,担保可作以下不同分类:依据设立担保的方式不同,担保可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担保法》中规定的各种担保方式中,只有留置为法定担保,其余则均为约定担保。人的担保在担保法上仅指保证这种担保方式,除此之外,还有特别法上的保证,如票据保证、银行保证、外汇担保及诉讼中的保证等新型保证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处分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优先受清偿。金钱担保是指担保法上规定的定金担保。......
2023-11-30
在此情形下,我们也可以将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行为作为法官承担司法责任的一种具体事由。当然,为保障法院能够独立自主地行使裁判权,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自由裁量空间,并不能将所有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行为,均纳入司法责任的规制范围。......
2023-08-15
根据《担保法》第4条的规定,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实际上是担保人转移或避免担保所发生的损失风险的一项措施,旨在保障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形式,既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因此,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和程序均适用担保法关于担保的规定。反担保是以已存在担保为前提而发生的担保。......
2023-11-30
法学理论界对法官阐明权已有许多的研究,通说认为,法官的阐明权,又称释明权,属于实质上的诉讼指挥权。要求法官行使阐明权,有利于法官在协助当事人更接近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妥当的裁判。严格的处分主义要求法官不得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明确提出的声明作出判决,否则被视为诉外判决。......
2024-01-21
在民法的这两类财产权中,物权的效力优于债权,因此,物的担保优于人的担保已被公认。而物的担保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无论债务人或提供担保物的第三人的财产状况如何变化,均不影响特定物对债权的担保。综上可见,物的担保比人的担保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因此,如果能够找到信用好、有实力的保证人的,人的担保可能就会优越于物的担保。......
2023-11-30
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提供抵押担保的义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享有抵押权的权利人为抵押权人。所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使用留置权的,只限于加工承揽部门和运输部门。......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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