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县、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商同级财政局,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实行统一发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5.社区用房建设。财政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金落实,专款专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2023-12-03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综治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2年2月14日 晋民发〔2012〕11号
各市民政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1〕20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八部门专项行动安排,认真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体系,提高救助管理水平。(www.chuimin.cn)
二、明确职责,搞好配合。
各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市要采取报纸、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各地救助保护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并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市于2012年12月5目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民政厅。
联系电话:0351—6387169;电子邮箱:stswca@163.com
有关2012年山西财政规章制度选编的文章
各市、区(县、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商同级财政局,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实行统一发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5.社区用房建设。财政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金落实,专款专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2023-12-03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分别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下达。每年7月底前,各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完成本级初审,并联合向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提出申报省级和中央补助的请示。......
2023-12-03
到2020年年底,省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建设6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联合成立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牛仁亮副省长担任,负责工程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
2023-12-03
参加省直管单位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参加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暂按下列标准执行。省属和中央驻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资金,由省直单位工伤保险基金调剂解决。为此,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3-12-03
省直驻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也可选择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大额医疗费用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医改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事关省直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直有关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并足额缴费。......
2023-12-03
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共同抓好试点工作落实。......
2023-12-03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查整改情况逐一复核检查,对违反项目投资和建设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对有违规举借新债行为的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和《通知》发布后向县级公立医院违规发放新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地区限批后续项目。......
2023-12-0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财政核定补助。在职人员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水平核定经费总额。县级财政部门分单位、分项目、逐年核定。县级医院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县级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补助。县级财政对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的收入补偿,由省级财政核定后列入省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财政予以足额补偿。......
2023-12-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