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山西省多个厅局规章制度选编

山西省多个厅局规章制度选编

【摘要】: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八部门专项行动安排,认真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体系,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各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市于2012年12月5目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民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综治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2年2月14日  晋民发〔2012〕11号

各市民政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1〕20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八部门专项行动安排,认真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体系,提高救助管理水平。(www.chuimin.cn)

二、明确职责,搞好配合。

各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市要采取报纸、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各地救助保护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并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市于2012年12月5目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民政厅。

联系电话:0351—6387169;电子邮箱:stswca@163.com